怀孕二胎离婚赔偿标准构成是什么
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其赔偿金主要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
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情,离婚后会产生一系列后续的问题,这就需要有关法律政策来规范离婚赔偿问题。
关于二胎怀孕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
(一)规定也不是绝对的,有些情况下,男方也是允许离婚的。例如:
1、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是因为女方有自己的过错;是因为这时已经不存在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的情况;是因为这时女方已经不是处于弱势地位,相反,男方处在弱势地位;是综合双方情况,最好地保护弱者利益的结果。)
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4、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二)但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有配偶者;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离婚后的问题不仅是二胎需要一定的赔偿,只要有关的额当事人作出伤害女方的事情,理论上都是需要进行赔偿的,所以自己要进行一定的了解,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出现一定的困难,但是具体的问题有关的部门会结合实际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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