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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程某伙同他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视察调研名义骗取景区免费接待,涉案金额近万元。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程某构成招摇撞骗罪,但在量刑时,仅简单考虑了部分情节,未对程某存在的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等关键从轻情节予以充分重视,判处的刑罚较重。一审的误判点在于对案件事实的综合考量不足,未全面分析程某在犯罪中的具体情节和主观恶性。
裴晓君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拥有三十余年法律服务从业经历,兼具律师执业证及国家企业法律顾问双重专业资质,曾在法院民事、刑事多庭室任职,是新中国首批行政法官。他接受程某委托后,在二审中提交了新的证据和法律意见。他梳理了案件细节,精准识别出程某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等关键从轻情节,并形成了逻辑严谨的辩护意见。他向法院充分阐述了程某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及再犯可能性较低。
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采纳了裴晓君律师的观点,明确指出程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等从轻处罚情节。最终依法判处被告人程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这一判决成功为当事人避免了实刑羁押,实现了缓刑轻判。裴晓君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在二审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合理的判决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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