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的价格认定意见,摆在顾浩面前,这是一起盗窃案的关键证据。被告人ZX,曾因抢劫罪被判刑,此次又因涉嫌盗窃罪被追诉,顾浩接受委托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同案被告人LX是废品回收站经营者,二人共同参与了盗窃。
接案第1天,顾浩就马不停蹄地开始工作。他第一时间会见ZX,安抚其情绪并核实案情。ZX曾因抢劫罪被判刑,此次作为主犯参与盗窃,且有前科,面临着从重处罚的风险。顾浩深知案件的棘手,但他没有退缩。
接案第3天,顾浩全面核查案卷材料,包括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价格认定意见、到案经过、前科材料、退赃凭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他精准梳理出ZX的从轻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审理期间主动退缴全部赃物折价款,全额弥补被害单位损失。同时,明确ZX虽有前科,但距本次犯罪已逾20年,不属于累犯,仅属酌定从重情节,为量刑辩护筑牢了事实基础。
接案第7天,结合本案事实、证据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顾浩确立“罪轻辩护、聚焦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争取主犯法定最低量刑”的辩护策略。他深知无罪辩护无空间,核心聚焦量刑环节,重点论证ZX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的从宽价值,同时合理回应前科情节。
庭审当天,顾浩围绕从轻情节逐一发表专业辩护意见。他强调ZX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坦白情节明确;指出其自愿认罪认罚,符合从宽处理条件;说明其主动全额退赃,被害单位损失已全部挽回,社会危害性大幅降低;还说明其前科发生于20余年前,与本次犯罪无直接关联,人身危险性已显著降低,请求法院综合考量,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ZX从轻处罚。辩护意见逻辑严谨、依据充分。
最终,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顾浩律师的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于20XX年X月X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Z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元;被告人LX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千元;退缴在案的赃物折价款人民币XXX元,发还被害单位启东XX公司。该判决结果严格按照公诉机关建议量刑区间的下限作出,ZX作为有前科的主犯,获有期徒刑六个月的最低法定量刑。
这次经历对顾浩后续办案产生了具体影响。之后在处理有复杂情节的刑事案件时,他都会更加注重对被告人从轻情节的挖掘和论证,精准把握案件的量刑关键,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顾浩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本科,执业于江苏扬子江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江苏南通及周边,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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