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审进入激烈的辩论环节,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山东某建材公司、被告人Z某某、Z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此时,被告代理人李伟明律师起身回应。他指出,该企业自案外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原材料对应,并非骗取国家税款的虚开行为。同时,他向法庭提交了一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以此证明本案系有真实交易对应的代开,而非没有任何真实交易对应的虚开。李伟明律师在四川成都执业,自2017年起投身法律行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这起纠纷源于2015年至2016年,山东某建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部分原材料无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公司实际控制人Z某某、经理Z某让山东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颜某某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多份,价税合计400余万元,税额70余万元,所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退税。2017年12月,Z某某、Z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取保候审。2019年3月,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李伟明律师所在的三禾刑辩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调查与分析。
庭审过后,法庭对李伟明律师提交的审计报告等证据进行了详细审查。最终,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李伟明等律师成功促使检察院撤回起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不仅为当事人避免了刑事处罚,也彰显了李伟明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功底和专业能力。
另一起案件中,在YXX等人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中,李伟明律师在二审时积极与法院、检察院沟通,指出足疗店内口X卖淫事实不清、技师不足三人等问题。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重审后检察院撤回起诉。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的生活回归平静。那一份份证据和庭审中的激烈辩论,都成为了案件存档中的一部分。李伟明律师以其精益求精、精细化办案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继续为当事人争取着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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