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张XX,是一名正处于高中阶段的女生。她的母亲赵XX与父亲张XX于20XX年协议离婚,当时约定张XX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学业完成。起初,父亲依约支付,但自2023年3月起,便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这使得独自承担抚养压力的母亲赵XX陷入了经济困境,而张XX也因抚养费的缺失,在学习和生活上受到了严重影响,母女二人当时的情绪十分无助和迷茫。
张XX母女是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陕西善睿律师事务所的王敏利律师。王敏利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自2018年取得律师执业证后,已执业9年,执业证号为16105201811051151。她深耕于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工伤赔偿领域,尤其在婚姻家庭案件中有着丰富的经验。王律师秉持着“善行天下、众智博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让张XX母女在迷茫中看到了希望。
接受委托后,王敏利律师迅速展开行动。她第一时间整理并核对了离婚协议、离婚证、原告身份信息及被告支付记录等关键证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整个办案过程中,王律师每周都会主动向张XX母女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也几乎不超过半小时,让她们能随时了解案件动态。开庭前一天晚上10点,王律师还在修改诉状并发给她们确认,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母女二人十分感动。
庭审中,面对被告“无力支付”的抗辩理由,王敏利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清晰地指出被告的支付能力问题不能成为其拒不履行法定及约定义务的正当理由。她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强调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同时,她还指出原告正值高中求学阶段,日常开销较大,拖欠抚养费已严重影响原告的正常学习与生活。王律师通过充分的举证和有力的辩论,让法院全面采纳了她的意见。
最终,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张XX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的抚养费共计27000元,以及20XX年XX月至20XX年X月的抚养费共计9000元,自2025年5月起每月月底前向原告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原告年满18周岁止,案件受理费350元由被告承担。如果不是王敏利律师及时整理证据、在庭审中有力辩论,张XX母女可能很难顺利追回拖欠的抚养费并让被告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它为同类离婚后抚养费纠纷案件提供了示范效应,明确了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约定的法律效力,提醒父母双方应当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暴露了部分人在离婚后不遵守协议约定、逃避抚养责任的问题,需要社会加强法律宣传和道德教育。王敏利律师的策略价值在于,她紧扣法律规定,通过充分的证据和有力的辩论,让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为张XX母女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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