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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灿伟律师庭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在阅卷时,他发现被告人到案的相关记录存在疑点,经过仔细分析,确认被告人系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符合自首条件。他精心准备了发问提纲,针对自首、退赔谅解、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等方面设计问题,以便在庭审中精准发问。对于鉴定意见,他也有清晰的质证思路,确保鉴定意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凌灿伟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约12年,是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毕业于西华师范大学,知识面广,思维敏捷,具备极强的逻辑分析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执业以来,他承办的案件已成百上千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合同事务、工伤赔偿等领域都有丰富经验。
回到这起诈骗案,法院最终采纳了凌灿伟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依法认定被告人具有自首、退赔谅解、认罪悔罪等情节,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量刑显著轻于同案另一被告人,实现了同案差异化最优结果。
凌灿伟律师认为,庭审准备至关重要。庭前的细致工作能让律师在庭审中更加从容,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只有做好充分准备,才能在庭审中发挥出专业水平,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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