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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即国有企业,国营企业体制改革必须要面临职工安置补偿等问题,关于员工的补偿方法、金额等详细标准要结合当地政府的具体情况。国有企业改制一定有某些具体原因,那么国有企业所在的当地政府会依据改制背后不同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经济补偿标准。比如说,当地某家国有企业因为经营不善,几乎到了要破产清算的地步,那么当地政府掌握了这个情况后,在制定经济补偿标准的时候会结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出来的补偿标准就低于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相反,有些当地政府没有制定对国营企业改制的补偿标准,也比较好操作,就按照工作时间来支付,工作时间越久拿到的补偿也就越多。
1、因国有企业改制,要解聘企业的在职职工,这个时候必须要按照规定支付补偿金。可以按照职工的工作时间,如工作每干满1个年头,企业就要发1个月的,还没有到一年的,必须按照整一年来算。
2、根据国家法律有关固定,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可以参考该职工的工资水平,具体指的是,员工以往正常工作条件下,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可以作为发放给该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3、如果这个职工先前的工资水平低于单位整体平均工资水平的,这个时候参考标准是整个单位的工资水平,而不是员工自己较低的工资水平。如果这个员工之前的工资水平较高,拿到的工资超过单位整体平均工资水平的3倍以上的,发放的参考标准是单位整体平均工资水平的3倍而不是员工自己较高的工资水准。
3、如果国营企业的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超过了当地其他在职员工的平均工资的2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也是按照不高于2倍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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