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债权担保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债权担保人的责任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中,若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在对其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时,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需先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实现债权,才可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
连带保证中,当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连带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此外,若同一债权有多个担保人,担保人之间的责任分担需依约定处理,未约定的,担保人之间可相互追偿。
二、债权担保人需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债权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分两种。一是一般保证责任,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等情形除外。
二是连带保证责任,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没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能要求连带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若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保证人按约定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份额的,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三、债权担保人免责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债权担保人免责情形如下:
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担保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加重债务的,担保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担保责任。
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当我们了解了债权担保人的责任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呢?通常,若债权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另外,保证期间经过,债权人未依法行使权利,担保人也可免责。如果你对债权担保的责任承担、追偿权行使以及免责情形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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