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的形成有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因为离婚协议涉及到了身份关系,故而不在《民法典》管理范围内,关于离婚协议的处理只能通过《民法典》里的民事法律行为理论来进行进一步的解释。
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其实是指:公民或法人具有提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并此事合法的行为,离婚也包含此项在内。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需满足三个条件:
(1)申请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的该法人或公民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也就是说行为外部意思与内心的意思一致的时候即为表示真实,
表示不真实的情况有:
1、意思表示不自由,即表示的意思内容里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2、意思表示不真实,也就是该法人或公民表示意思与内心意思不一致。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离婚协议不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也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以结束婚宴为目的,从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来制定与讨论达成统一意见,因而符合法律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因此,离婚协议书的成立是在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即为成立。
但是离婚协议成立并不代表协议生效,在离婚协议当中关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协议内内容都是以此夫妻决定离婚为前提进行的,现在很多夫妻签了离婚协议书后会突然反悔,签字代表协议成立是一回事,但是后面若是反悔了,则离婚协议不生效。离婚协议书生效是必须要由夫妻一同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书才算是生效。
还有一点,离婚协议生效后一年时间内,男女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诉讼请求撤销或更改财产分割协议,但此举也有前提,就是当时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有一方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也就是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否则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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