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

最新修订 |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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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生产经营者想要使用他人合法注册的商标,一般是采用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来获得该商标的使用权。在合同中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称呼,商标持有人为许可人,另外一方的称呼是被许可人。合同里的规定是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的,只要双方认可,并在合同上签字,那么这份合约就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在签订商标合同的时候,商标持有人一般会按照3种方式来定制合同的详细内容。
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

一、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

生产经营者想要使用他人合法注册的商标,一般是采用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来获得该商标的使用权。在合同中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称呼,商标持有人为许可人,另外一方的称呼是被许可人。合同里的规定是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的,只要双方认可,并在合同上签字,那么这份合约就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在签订商标合同的时候,商标持有人一般会按照3种方式来定制合同的详细内容。

1. 普通的许可

这类的许可对被许可人的要求条件不高,所以商标持有人会在不同的区域授权给不同的人使用该商标。被许可人只可以在特定的地方合法使用该商标,在这个区域之内,被许可人也可以把该商标授权给第三人使用。但是在另外的地方进行生产销售,是属于侵犯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商标持有人只有在被许可人的能力不是很好,或者是商品是属于刚需商品,销量比较大的情况下,采用薄利多销的方式收取商标许可费。这类的商标许可一般价格便宜,被许可人也能够承受,并且免去了注册新的商标不被消费者认可的情况,是属于合作双赢。

但是如果被许可人发现了,在自己的地区或者是另外的地区,有人采用侵权的方式使用了该商标,被许可人是没有权利起诉侵权人,只能把这消息告知商标持有人,让商标持有人用法律地方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2. 独占的许可

这里的商标许可费会比较贵,被许可人和商标持有人签订了独占的合同之后,许可人就不可以在把商标授权给第三人使用,同时自身也不可以在使用该商标。这类的商标,签订的情况较少,只有被许可人,认为该商标非常重要,能直接或者是间接的影响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才会和许可人签订独占商标许可。商标被许可人发现在自己合法持有商标的区域内,发现了有人非法使用该商标,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该商标并赔偿

3. 排除他人使用商标的许可

这类的情况是,商标持有人和被许可人,双方可以合法使用该商标,另外的人使用,就是属于侵权的行为。这类的商标许可费用也较高,商标的持有人不能再把商标授权给第三人使用。但是商标持有人自己生产销售产品的过程中,可以使用该商标。

二、在商标许可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 商标的声誉

商标是一种无形的资产,能帮助消费者快速的选择商标和了解商品的性能。同时也能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所以商标持有人要保证商标的质量,不能为了追求一时的利益,砸了口碑,损害了消费者的信任。

2. 严格删选合作伙伴

每个商标的持有人,都想把该商标做强做大,让商标一直在产生无形的资产。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商标持有人才能一直有不断收取商标许可费。但是被授权人心态不一样,他的心态是想要采用商标来实现更大的收益,所以有些被授权的企业,会采用降低商品质量或者是以次充好的商品,销售给顾客。这样对被授权人的损害并不是很大,但是对商标持有人的损害会非常大,所以许可人一定要选择有能力,品德良好的人做商业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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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有哪些使用方式?
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以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许可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自己都不能使用该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以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许可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自己依约定使用该商标,但是不能另行再许可他人使用。3、普通使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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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商标使用许可费的计算方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包括的内容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姓名和地址; (2)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号; (3)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 (4)许可使用期限(不应超过被许可商标的注册有效期); (5)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6)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控的条款; (7)在使用许可人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二、商标使用许可费支付方式 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付费的标准可以一次协商一个总数,也可以按照产品的产量或利润提成。一次全部支付许可费的方式对许可人非常不利,除非被许可人实力雄厚。另外一次性风险过大,一旦商标不能带来利润将血本无归。相对来说提成的方式比较可取,一方面不会占用太多资金,另外也便于根据商标的实施情况随机应变。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备案一年要收多少钱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十条 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人应当按照许可使用的商标数量缴纳备案费。 缴纳备案费可以采取直接向商标局缴纳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缴纳的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依照有关商标业务收费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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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费支付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包括的内容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姓名和地址; (2)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号; (3)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 (4)许可使用期限(不应超过被许可商标的注册有效期); (5)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6)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控的条款; (7)在使用许可人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二、商标使用许可费支付方式 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付费的标准可以一次协商一个总数,也可以按照产品的产量或利润提成。一次全部支付许可费的方式对许可人非常不利,除非被许可人实力雄厚。另外一次性风险过大,一旦商标不能带来利润将血本无归。相对来说提成的方式比较可取,一方面不会占用太多资金,另外也便于根据商标的实施情况随机应变。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备案一年要收多少钱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十条 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人应当按照许可使用的商标数量缴纳备案费。 缴纳备案费可以采取直接向商标局缴纳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缴纳的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依照有关商标业务收费的规定执行。
商标使用许可费有哪些支付方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包括的内容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姓名和地址; (2)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号; (3)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 (4)许可使用期限(不应超过被许可商标的注册有效期); (5)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6)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控的条款; (7)在使用许可人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二、商标使用许可费支付方式 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付费的标准可以一次协商一个总数,也可以按照产品的产量或利润提成。一次全部支付许可费的方式对许可人非常不利,除非被许可人实力雄厚。另外一次性风险过大,一旦商标不能带来利润将血本无归。相对来说提成的方式比较可取,一方面不会占用太多资金,另外也便于根据商标的实施情况随机应变。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备案一年要收多少钱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十条 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人应当按照许可使用的商标数量缴纳备案费。 缴纳备案费可以采取直接向商标局缴纳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缴纳的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依照有关商标业务收费的规定执行。
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包括的内容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姓名和地址; (2)许可使用的商标及其注册号; (3)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 (4)许可使用期限(不应超过被许可商标的注册有效期); (5)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6)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控的条款; (7)在使用许可人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二、商标使用许可费支付方式 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付费的标准可以一次协商一个总数,也可以按照产品的产量或利润提成。一次全部支付许可费的方式对许可人非常不利,除非被许可人实力雄厚。另外一次性风险过大,一旦商标不能带来利润将血本无归。相对来说提成的方式比较可取,一方面不会占用太多资金,另外也便于根据商标的实施情况随机应变。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备案一年要收多少钱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十条 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人应当按照许可使用的商标数量缴纳备案费。 缴纳备案费可以采取直接向商标局缴纳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缴纳的方式。具体收费标准依照有关商标业务收费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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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有哪些使用方式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2、排他使用许可。3、独占使用许可。无论是哪一种许可类型,都只是获取商标的使用权,而非获得商标权,如果想要获得商标权,只能通过注册商标或者购买转让商标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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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我公司的产品在市场反响很好,品牌有一定的知名度,有兄弟公司想加盟我们公司借助我们的品牌开拓市场,我是想问问商标权中的许可使用权有哪些形式?
[律师回复] 《商标法》未用法律条文确定商标使用许可形式,而是将其留给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从实践中看,商标使用许可形式一般包括以下三种:
1、独占使用许可形式。即许可人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放弃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标使用权。一般情况下,独占被许可人与许可人的合作关系极为密切,是许可人在某一地区被许可商标的市场代言人,其商标使用权具有与许可人的商标专用权同等的法律地位,因此,人民法院认为独占被许可人同许可人一样享有商标侵权诉讼中的诉权。
2、排他使用许可形式。该形式是指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除许可人自己依法使用被许可商标外,仅将被许可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使用,不再将该商标许可给第二家。
3、普通使用许可形式。在普通使用许可中,许可人可以将被许可商标许可给多家使用,同时,许可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商标。这种许可形式较为普遍,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合同到期后,许可人往往不再与被许可人续签合同,因而被许可的商标以及被许可人的更换比较频繁。
以上是关于商标权中的许可使用权问题解答希望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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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的同事发明了一项软件,反响还不错来着,请问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商标法》未用法律条文确定商标使用许可形式,而是将其留给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从实践中看,商标使用许可形式一般包括以下三种:
1、独占使用许可形式。即许可人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放弃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标使用权。一般情况下,独占被许可人与许可人的合作关系极为密切,是许可人在某一地区被许可商标的市场代言人,其商标使用权具有与许可人的商标专用权同等的法律地位,因此,人民法院认为独占被许可人同许可人一样享有商标侵权诉讼中的诉权。
2、排他使用许可形式。该形式是指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除许可人自己依法使用被许可商标外,仅将被许可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使用,不再将该商标许可给第二家。
3、普通使用许可形式。在普通使用许可中,许可人可以将被许可商标许可给多家使用,同时,许可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商标。这种许可形式较为普遍,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合同到期后,许可人往往不再与被许可人续签合同,因而被许可的商标以及被许可人的更换比较频繁。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朋友们,我最近想做一个商标转让,请问一下大家商标许可使用是转让方式的一种吗?有知道的朋友可以给我说一下好吗
[律师回复] 我来给你说一下商标许可使用是转让方式的一种吗这个问题吧合同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继受转让:是指通过协议转让、许可使用等方式,从原有的商标持有人处获得对该商标的部分或全部商标权益。
其中又分为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是指由法院等公权力机构进行商标归属判决后发生的商标转让。
在商标转让事件中,绝大多数的转让方式都为合同转让,那么合同转让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合同转让其实还是可以分为两部分:一类为自主申请商标转让,另一类为通过代理机构进行转让。
自主申请转让:商标转让申请人自主到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书即可办理,同时需要缴纳官费。
代理机构进行转让:商标转让人向商标代理机构发起需求,提供相应商标转让所需资料,由代理机构同商标局进行交接转让,同时需缴纳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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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的方式有哪些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2、排他使用许可。3、独占使用许可。无论是哪一种许可类型,都只是获取商标的使用权,而非获得商标权,如果想要获得商标权,只能通过注册商标或者购买转让商标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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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我在许多的食品包装上都看到了商标,物品的外包装上也有商标,但是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商标使用许可证的形式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商标法》未用法律条文确定商标使用许可形式,而是将其留给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从实践中看,商标使用许可形式一般包括以下三种:
1、独占使用许可形式。即许可人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放弃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标使用权。一般情况下,独占被许可人与许可人的合作关系极为密切,是许可人在某一地区被许可商标的市场代言人,其商标使用权具有与许可人的商标专用权同等的法律地位,因此,人民法院认为独占被许可人同许可人一样享有商标侵权诉讼中的诉权。
2、排他使用许可形式。该形式是指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除许可人自己依法使用被许可商标外,仅将被许可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使用,不再将该商标许可给第二家。
3、普通使用许可形式。在普通使用许可中,许可人可以将被许可商标许可给多家使用,同时,许可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商标。这种许可形式较为普遍,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合同到期后,许可人往往不再与被许可人续签合同,因而被许可的商标以及被许可人的更换比较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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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闺蜜最近准备自己去做生意,现在想要去申请一个商标,想问下商标权许可使用方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公司设立时,公司发起人除了以货币、土地使用权形式出资外,还往往用商标转让未出资的的形式进行出资,由于商标权转让为出资方式相对于货币及土地使用权来说是一种无形的有期限性的资金,在实践中的出资情况就显得更为复杂。
  
1、商标权资本化中的主体必须合格商标权资本化有两种具体方式可供选择:一是商标权的转让,二是商标的使用许可。
  商标权人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出资双方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商标权转让方式出资应当符合五个条件:
  
(1)接受商标权投资的企业必须具备商标法第4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资格;
  
(2)企业接受人用药品、烟草制品的注册商标权投资,必须有相应的商品生产主管机关的证明;
  
(3)企业接受商标权投资,必须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
  
(4)商标权人须将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注册商标一并作为投资客体;
  
(5)商标权人如果已将该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办理投资转让之前,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按照使用许可合同的规定,处理好善后事宜,不得因用商标权投资而损害被许可人的利益。
  以商标使用许可方式投资应当符合三个条件:
  
(1)商标权投资者即商标使用许可方必须是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
  
(2)商标权出资者和所投资的企业必须对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3)采取商标使用许可方式投资,使用许可合同须报商标局备案,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查。
  
2、商标权资本化应当与有有形资产投资同步进行商标权量化为产业资本后所占企业全部资本的比例应当有所限制。
  因为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不是企业经营的唯一要素,它们只有与货币、实物等有形资本有机结合、合理配置,才能充分发挥其效能。笔者认为,企业投资者不得单纯以商标权出资,必须与有形资产投资同步进行,且二者比例适当,应当成为商标权资本化的一个普遍条件。只有如此方能保证企业资本充实和高效运营。实践中,一些地方法规已有此规定,如广东省对合营企业要求出资方必须同时与其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作价金额等额的现金和实物进行出资。
  
3、商标权资本化对商标权出资方的权利限制为了维护接受商标权投资的企业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对商标权出资方应做三点权利限制:
  
首先,出资方以商标权转让方式出资,必须对用作出资的商标权依法享有出资入股的处分权,保证所投资的企业对该项商标权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
  
其次,出资方以商标使用许可方式投资,如果是独占许可,则出资者不得再以该商标权向第三人投资,也不得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如果是排他许可,则投资者可以与所投资的企业同时使用该商标,但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以此商标权向第三人投资;如果是普通许可,则投资者保留自己使用、许可他人使用、向第三人投资等权利。
  再次,商标权出资方须承诺,用作出资的商标权若投资作价不实或出资后因出资方的原因,该商标被依法宣告撤销或无效的,商标权出资方必须补足其出资,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失,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朋友的公司这几天在申请商标,有一些疑问,问一下商标的许可使用形式有几种呢?
[律师回复] 《商标法》未用法律条文确定商标使用许可形式,而是将其留给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从实践中看,商标使用许可形式一般包括以下三种:
1、独占使用许可形式。即许可人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放弃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标使用权。一般情况下,独占被许可人与许可人的合作关系极为密切,是许可人在某一地区被许可商标的市场代言人,其商标使用权具有与许可人的商标专用权同等的法律地位,因此,人民法院认为独占被许可人同许可人一样享有商标侵权诉讼中的诉权。
2、排他使用许可形式。该形式是指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除许可人自己依法使用被许可商标外,仅将被许可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使用,不再将该商标许可给第二家。
3、普通使用许可形式。在普通使用许可中,许可人可以将被许可商标许可给多家使用,同时,许可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商标。这种许可形式较为普遍,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合同到期后,许可人往往不再与被许可人续签合同,因而被许可的商标以及被许可人的更换比较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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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是什么
1、独占使用许可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时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2、排他使用许可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3 普通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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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朋友他们几个打算一起创业开一家餐饮店,所以现在主要想要咨询一下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哪两种较好呢?
[律师回复] 《商标法》未用法律条文确定商标使用许可形式,而是将其留给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从实践中看,商标使用许可形式一般包括以下三种:
1、独占使用许可形式。即许可人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放弃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标使用权。一般情况下,独占被许可人与许可人的合作关系极为密切,是许可人在某一地区被许可商标的市场代言人,其商标使用权具有与许可人的商标专用权同等的法律地位,因此,人民法院认为独占被许可人同许可人一样享有商标侵权诉讼中的诉权。
2、排他使用许可形式。该形式是指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除许可人自己依法使用被许可商标外,仅将被许可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使用,不再将该商标许可给第二家。
3、普通使用许可形式。在普通使用许可中,许可人可以将被许可商标许可给多家使用,同时,许可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商标。这种许可形式较为普遍,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合同到期后,许可人往往不再与被许可人续签合同,因而被许可的商标以及被许可人的更换比较频繁。
我朋友最近打算注册商标,目前还是在没有头绪,想提前问一问,咨询下商标权的许可使用形式
[律师回复]
1、牢牢把握对商品质量的控制
商标的产权价值在于它所享有的声誉,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即意味着商标信誉寄附于被许可人的行为和其提供的商品之上。因此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质量控制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这方面有许多教训值得注意。青岛汽水厂曾是我国八大碳酸饮料生产基地之一,以“崂山可乐”为代表的产品在市场上很受欢迎。但该厂却急功近利,贸然许可国内144家企业使用“崂山”商标, 由于缺乏必要的质量保障措施,导致商品质量急剧下降,直接影响到商标信誉。
后来,尽管该厂负责人屡屡更换,但该厂滥施许可的做法却一直缺乏有效的控制,从而致使其商标信誉下降,严重影响企业生存。以1998年为例,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在青岛的产品销售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而娃哈哈纯净水在青岛的销售额则达4,000万元人民币。
2、慎重选择合作伙伴
商品质量控制对于许可人来说,首先要慎重选择合作伙伴,让那些生产能力较好、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且履约能力较强的企业作为被许可人。在授予许可使用权之前,许可人应对被许可人的法人资格、生产能力、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等进行考察、测试。达不到与自己产品相同质量标准的不能售与许可证。使用许可合同订立后,许可人应密切注视被许可人的生产销售情况,防止被许可人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方面任何有损商标信誉的现象发生。
在合同期限内,许可人都有责任对被许可人的生产过程、工艺制作、产品检验和管理等方面实施必要的监督。当被许可人的产品达不到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许可人应采取果断措施以阻止情势进一步发展,必要时应断然终止合同,收回商标使用许可权。
3、尽心维护商标权
许可人有义务保证被许可使用的商标权的确定性和稳定性,维护被许可人的使用权。具体地说,许可人应保证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真实可靠,是经过商标主管机关审查核准予以注册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并且该商标仍处于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内。
许可人不得在同一地区内和两个以上的企业签订独占许可使用合同,导致两个以上的被许可人的使用权发生冲突。在合同有效期间,许可人不应将该注册商标任意转让给第三人,如需转让必须向被许可人说明情况,取得被许可人同意或者与被许可人解除使用许可合同。
许可人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维系其商标权利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及时办理商标续展。对于市场上出现的商标侵权行为,如果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可由被许可人提起诉讼,许可人积极参加配合行动。如果是普通许可则由许可人起诉,但被许可人应将有关侵权的事实情况及证据及时告知许可人。
4、监督商标使用不能放松
如何维护商标信誉,防止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失控而损害商标权人的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企业商标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被许可人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的内容包括:第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注册商标一致。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和商标权人自己使用一样,以核准的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不得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不得任意修改注册商标的文字和图形。
同时,被许可人还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在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内进行使用。第
二、被许可使用的商品上应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在商标许可使用实践中,一些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企业不仅使用许可人的商标,还将许可人的厂名和商品的产地名一起使用。这种行为极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还可能给许可人的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带来不利影响。
为了防止借商标许可使用而侵害商标权人及消费者正当权益的现象发生,作为许可人的商标权人也应当重视对被许可人商标使用的监督,防止不利于企业名声和商品信誉的事情发生。
5、商标推广的成本与所使用而产生的收益之间要匹配
许可人与被许可人,或与多个被许可人之间,合理分担商标推广的成本,是商标价值能够持续增长的基础。
连锁经营在商标许可方面,科学地解决了这个问题。通过管理费的收取,连锁总部负责品牌的维护与推广,被许可企业在使用的同时,负责本区域内部的推广,实现了推广成本的合理分配。
在许可协议中,应该明确划分商标推广成本的分担原则,限制或制止不投入只受益的免费搭车行为,维护其他共同使用人推广商标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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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使用方式包括哪些?
商标许可使用方式包括: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这三种方式。商标的使用许可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包括上述三种方式,如果有超出这三种范围的,属于许可之外的行为,很可能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因此必须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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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最近请人帮我们设计了商标,我们打算注册为专用。请问商标专用权许可使用权的形式都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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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占使用许可形式。即许可人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放弃自己依法享有的商标使用权。一般情况下,独占被许可人与许可人的合作关系极为密切,是许可人在某一地区被许可商标的市场代言人,其商标使用权具有与许可人的商标专用权同等的法律地位,因此,人民法院认为独占被许可人同许可人一样享有商标侵权诉讼中的诉权。
2、排他使用许可形式。该形式是指许可人承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存续期间,除许可人自己依法使用被许可商标外,仅将被许可商标的使用权授予一家被许可人使用,不再将该商标许可给第二家。
3、普通使用许可形式。在普通使用许可中,许可人可以将被许可商标许可给多家使用,同时,许可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商标。这种许可形式较为普遍,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合同到期后,许可人往往不再与被许可人续签合同,因而被许可的商标以及被许可人的更换比较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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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要说明
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必须与使用人就该注册商标的使用问题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二、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 → 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 收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三、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4、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备案申请书应当用打字机打印。
2、许可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上加盖各自的印章,无印章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3、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书上的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应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名义、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完全相同。
(2)许可使用的商品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限。
(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被许可人使用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5)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6)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规费 每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应向商标局缴纳规费3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备案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备案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的收取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经审查书件齐备,符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备案,以邮寄方式将备案通知书发给申请人或其代理人。
六、注意事项
1、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由许可人办理。
3、通过一份合同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多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商标的数量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可以只报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4、通过一份合同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一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被许可人的数量报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可以只报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5、在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如果双方约定了被许可人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的内容,或者许可人向被许可人单独出具了允许再许可的授权书,被许可人就可以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许可人的注册商标。商标再许可使用合同的备案程序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程序相同。再许可合同备案后,商标局予以公告,公告中许可人为再许可人。
6、商标注册人变更注册人名义及商标办理续展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时,只要随备案材料提交商标局受理通知书及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等证明文件,即可以变更后的注册人名义办理备案。
7、商标转让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时,不能以受让人名义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8、对不符合要求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或者通知许可人予以补正。许可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商标局指定的内容补正后连同补正通知书一并通过邮寄或者直接交送商标局。
9、依法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旦按照约定时间和条件生效,即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备案,对合同本身法律效力并无影响。但是,如果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明确约定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经商标局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则未备案的合同应当不具有法律效力。
10、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在双方签订终止协议或法院及仲裁机关做出终止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由许可人邮寄或者直接报送商标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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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刊登在每月出版的第2期《商标公告》上,主要刊登内容为:商标注册号、商标、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名义、许可使用商品、许可使用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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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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