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入侵网上银行信息系统。据统计,网络攻击对象为金融信息系统的占重点领域信息系统攻击案件总数的30%以上。一些犯罪分子利用黑客软件、病毒、木马程序等技术手段,攻击网上银行、证券信息系统和个人主机,改变数据,盗取银行资金,操纵股票价格,危害极大。
2、利用“网络钓鱼”的方式。目前,大量不法分子利用“网络钓鱼”犯罪手法发布虚假信息,建立假冒的银行、证券网站,骗取用户账号、密码实施盗窃,或大量发送携带木马病毒的电子邮件,截取用户账号和密码,进而窃取受害人资金,对网上金融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3、网络洗钱活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电子商务平台,从事洗钱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分子获取被害人的银行账号和密码后,往往通过网络电子商务购物等方式洗钱,以达到牟取不法利益的目的。而且,借助全球庞大的金融电子网,洗钱行为往往很难被发现。
二、互联网金融犯罪预防措施是什么
1、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网络法制建设。目前,我国制定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控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预防和打击利用计算机犯罪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网络金融犯罪的种类非常多,采用的技术手段也非常高明,因此,我们应扩大现行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针对网络特殊性,尽快制定与网络管理相关的立法,促进网络银行的发展。
2、加强技术防范措施。技术防范应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最根本的安全防范措施。应当不断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来确保网络银行的信息流通和操作安全,如防火墙、乱码和加密技术等,及时准确地在客户和银行之间传递正确的信息,同时防止非授权用户(如黑客)对网络银行所存储的信息进行非法访问和干扰,营造一个可以信赖的网金融环境。
3、建立完善的网络金融监管制度。金融网络系统应该有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制度,用于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和金融网络系统的管理。加强网络安全监控,及时记录和发现金融网络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是保证金融网络系统安全运行的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同时网络金融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一系列有利于确保企业内部网络安全的规章制度,并在日常管理中严格贯彻执行。
4、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网络金融犯罪。我国应加强与世界刑警组织以及其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联系和磋商,共同制定打击网络金融犯罪和确定网络银行风险责任的国际条款,开展国际合作,以确保网络金融的顺利发展,同时学习世界各国先进的打击网络金融犯罪的司法经验,促进我国司法实践,打击网络金融犯罪。
网络金融犯罪主要是运用互联网科技实施的犯罪,相较于传统犯罪,这属于新兴的犯罪类型,自然在对这类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由于在网络上取证比较困难,因而导致这类案件的处理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就网络金融犯罪来讲,无论是是侵犯财产型犯罪,还是侵犯生命权、健康权的暴力犯罪,必然都是会给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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