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某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他被公诉机关指控在2019年至2020年间,两次偷渡至境外参与“杀猪盘”电信诈骗活动,还在第一次诈骗期间,为获取个人利益,邀约、引诱其亲属程某云偷渡至同一诈骗公司从事诈骗活动,涉及诈骗罪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两项罪名。公诉机关针对这两项罪名给出了明确的量刑建议,诈骗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合并建议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在刑事领域,普通人存在一些高频踩坑行为。其一,轻易参与跨境活动,没有充分了解活动的合法性和风险。就像程某参与境外“杀猪盘”诈骗,很多人可能只看到了所谓的高额回报,却忽视了这背后的法律风险,一旦被认定为犯罪,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其二,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认识不清。程某坚称自己不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这反映出很多人在行为时没有准确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从而陷入法律困境。
此时,罗宇律师登场。他自2017年开始在贵州贵阳市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现任职于贵州国昊君珩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负责人。他毕业于贵州医科大学医事法律专业,拥有深厚的法学知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在刑事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专精于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案件,还办理过十余起涉黑、涉恶案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在程某的案件中,罗宇律师采取了一系列专业的处理方案。在取证方面,他仔细审查指控“组织”行为的证据,明确指出程某的行为仅是“邀约、引诱”,并未实施购买机票、规划路线、联系“蛇头”等具体的组织、运送行为,其行为不具备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所要求的“组织性”和“控制性”特征。在调解方面,虽然本案主要是通过辩护争取权益,但罗宇律师也积极与法院沟通,强调程某的从犯地位和自首情节。在诉讼中,他有力论证程某对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无罪辩解属于对行为法律性质的辩解,而非对事实的翻供,不影响自首的认定。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罗宇律师的部分核心辩护意见。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与公诉机关建议一致;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仅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相较于公诉机关二年三个月的量刑建议,刑期大幅降低了近三分之二。最终决定执行刑期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七千元。
罗宇律师秉持着优先调解降低当事人成本、必要时精准诉讼保障权益的办案理念。在程某的案件中,他通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精准的辩护策略,成功将检察院建议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刑期大幅降低,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化的合法权益。这也提醒大家,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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