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条款暗藏玄机
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里,某银行起诉被告徐X与江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共同偿还剩余借款本金、欠息、罚息、复利,主张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还要求二被告承担案件律师费及诉讼费用。庭审中,徐X抗辩房产系代持,与房产公司有内部协议约定债务由其承担,且不认可银行主张的律师费。案件核心争议之一便是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律师费承担主体,银行主张的律师费是否应得到支持。
抽丝剥茧发现关键
陆婷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仔细核查借款及担保合同条文。在众多合同条款中,陆婷律师逐字逐句比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经过反复研读,发现合同中确实未明确约定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这一关键细节成为案件的突破口,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多管齐下准备辩护
为了在庭审中有力地反驳银行关于律师费的主张,陆婷律师做了充分的准备。首先,陆婷律师收集了大量类似案例,分析其中关于律师费承担的判决依据和标准,以此作为参考。其次,陆婷律师整理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该费用并非实现债权的必要支出。最后,陆婷律师制定了详细的辩护策略,针对银行可能提出的反驳观点进行了预判和应对准备。
庭审交锋据理力争
庭审中,陆婷律师围绕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律师费承担主体这一细节展开辩护。陆婷律师指出,根据合同的明确规定,银行不能将律师费强加给借款人。同时,陆婷律师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说明该费用并非实现债权的必要支出。银行方面试图反驳,但陆婷律师凭借充分的准备和严谨的逻辑,一一回应。陆婷律师的辩护观点得到了法院的认可,银行的律师费诉求被驳回。
细节决定案件走向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令徐X、江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向某银行偿还剩余借款本金、期内欠息、逾期罚息及复利;某银行有权对案涉抵押不动产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驳回某银行要求二被告支付律师费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两名被告共同承担。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律师费承担主体这一细节,直接影响了案件结果,成功为当事人免除了一笔额外支出,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合法权益。陆婷律师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曾在检察院、法院学习,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2021年被评为无锡市优秀党员律师,2022年被评为无锡市优秀女律师,此次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辩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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