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某混凝土公司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危机。20XX年,公司为被告虞某与溧阳市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了担保,签订了十份《最高额抵押合同》。然而,虞某借款200万元本金及利息到期后无法归还,小额贷款公司依法提起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后,公司用于抵押的车辆被评估拍卖,作价180.78万元用于偿还债务。公司承担了担保责任后,依法有权向虞某追偿,可虞某却毫无还款的意向。公司面临着巨额资金的损失,经营也受到了严重影响,怎么办?
就在公司焦头烂额之际,经朋友推荐,他们找到了江苏恒山律师事务所的魏雅雯律师。江苏恒山律师事务所是当地一家口碑良好、规模较大的律所,在民商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魏雅雯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尤其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案件。初次见面,魏律师仔细听取了公司的陈述,迅速分析了案件的关键所在。她凭借自己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担任法官助理时积累的司法实践经验,准确指出了公司追偿的法律依据和可行途径,让公司负责人对追回款项燃起了希望。
立案后,魏律师开始了紧张的办案过程。首先是证据梳理,她收集了(20XX)溧商初字第xxxxx号民事判决书、(20XX)苏0481执xxxxxx号民事裁决书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书,这些文书详细记录了借款、担保、判决以及执行的全过程,是证明公司追偿权的关键证据。在法律策略上,魏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X》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债务人履行担保清偿义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虞某进行追偿。
在沟通协调方面,虽然被告虞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但魏律师依然积极与法院保持沟通,及时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立案后第7天,魏律师就将整理好的证据材料提交给了法院,并详细阐述了公司的诉求和法律依据。开庭前48小时,她再次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确保在庭审中能够准确清晰地表达公司的主张。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魏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虞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京某混凝土公司支付代偿款XXX元,并承担相应的利息损失。魏雅雯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为公司挽回了损失。魏律师不仅是三级律师,还拥有心理咨询师三级、基金从业资格等多个专业能力证书,她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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