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二手房交易中,产权过户问题一直是重中之重。然而,当交易年代久远,证据缺失时,该如何认定购房款是否付清、卖方过户义务是否成就呢?近日审结的一起跨度近20年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确权过户纠纷案件,为这类问题提供了一个典型的参考。
2006年8月,当事人配偶与被告签订房屋买卖相关合同,约定以3万元总价购买案涉房屋,之后当事人一方依约付款,被告完成房屋交付,当事人家庭自2006年9月起持续占有使用该房屋并正常缴费。但被告仅配合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拒绝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2016年,当事人配偶离世,当事人整理财产时发现产权未过户,且因时隔多年无法联系被告,过户事宜搁置。最终,当事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委托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的陈莉律师代理此案。拥有宁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背景且具备中级会计师专业资质的陈莉律师,在面对这起涉及财产权益的复杂案件时,展现出了独特的专业优势。
庭审中,被告恶意抗辩,称当事人仅支付1万元定金,拖欠2万元购房尾款,以此拒绝履行过户义务。由于交易年代久远,部分交易凭证缺失,无尾款收款收据,举证难度极大。但处理过数百起类似纠纷的陈莉律师敏锐捕捉到,虽然没有直接的尾款结清凭证,但可以通过全面梳理留存合同、完税票据、缴费凭证、银行取现流水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来突破举证困境。
陈莉律师指出,在这种情况下,要活用裁判规则,精准运用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从业近十年、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的她,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结合交易时间、取现金额、行业交易习惯,佐证当事人已全额付款的事实,有力地驳斥了被告的虚假抗辩。而且结合被告提前办理土地过户、长期交付房屋的履约行为,也能反向印证房款已结清的客观事实,从而推翻被告的单方说辞。
此外,案件还涉及到继承主体资格问题。陈莉律师快速梳理继承人信息,协助当事人家属办理放弃继承声明,固定原告唯一合法诉讼主体资格,扫清了诉讼程序障碍。在办理此类案件上经验丰富的她,曾成功解决多起复杂的法律关系认定问题,此次在本案中也高效地完成了继承法律关系的梳理。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陈莉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据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规则,认定当事人已全额支付购房款,双方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当依约履行过户义务,判决被告限期协助当事人完成房屋不动产变更登记,彻底解决了长达二十年的房屋产权遗留问题。
这起案件不仅成功保全了当事人的核心房产权益,也为同类陈年二手房交易纠纷维权提供了完整的应诉思路与实操范本。陈莉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操经验和严谨的执业态度,为当事人挽回了重大财产权益,也彰显了法律在解决复杂问题时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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