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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期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到自动终止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处于三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由此可知,三期属于劳动合同顺延的法定事由,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是劳动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是在同一个劳动合同下具体条款的变更;此时,有的用人单位会向女职工发送“劳动合同期限顺延通知书”,并要求女职工签字确认。但如果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或者女职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将原劳动合同延续至“三期”结束,而不能以怀孕女职工未续签劳动合同为由终止或解除合同。
实践中,还有的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会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期限至三期终止。劳动合同续签一般认为属于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前后是不同劳动合同。此时对用人单位可能存在需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当然这对员工来说可能更是福音。
二、哪些情况,可以解除三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1、双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女职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劳动者自身过失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履行法定程序。
三期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经过有效的协商,并解决好问题争端,对有异议的事件或认定要取得共识,并签订解除合同的协议,需要注意的是,在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协议时,还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一定数据的赔偿金,以补偿劳动者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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