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机动车的权利人应如何认定
机动车作为特殊动产,其权利人认定需区分不同情形。
通常,已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主体一般被认定为权利人,车辆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效力。但在实际中,存在登记人与实际权利人不一致的情况。若有证据证明存在真实有效的买卖合同、付款凭证、交付使用等事实,实际出资人、使用人即便未登记,也可认定为实际权利人。比如借名买车,实际出资人能证明双方借名约定、购车款支付等事实,实际出资人就是权利人。此外,继承、赠与等情形下,自继承或受赠开始时,继承人、受赠人取得机动车所有权成为权利人。总之,认定机动车权利人,既要考虑登记情况,更要结合实际交易、占有使用等证据综合判断。
二、机动车的侵权责任该如何认定
机动车侵权责任认定需区分不同情形。一般情况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机动车一方有过错导致他人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若属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可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机动车侵权责任认定后,赔偿可按以下步骤解决:
首先,确定赔偿主体与范围。赔偿主体通常包括侵权人、保险公司等;范围涵盖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若同时投保商业三者险,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根据保险合同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由侵权人赔偿。当事人可先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一致签订赔偿协议。若协商不成,被侵权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诉讼时需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等证据,由法院依法判决。
当我们探讨机动车作为特殊动产,其权利人认定需区分不同情形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认定实际权利人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责任究竟是由登记人承担还是实际权利人承担。另外,若存在多个实际出资人主张权利,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与机动车权利人认定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在机动车权利人认定或相关后续问题上还有疑问,想了解更详细准确的法律规定和解决方案,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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