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杀人构成犯罪既遂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谢海涛律师
谢海涛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334人
专家导读 雇凶杀人已经算构成了犯罪既遂;雇凶杀人并不必然判死刑,但是依法是可以判死刑的,这取决于情节、后果、社会危害程度、是否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等情节 法律上并没有“雇凶杀人罪”这一罪名,只有故意杀人罪的规定。
雇凶杀人构成犯罪既遂么?

一、雇凶杀人构成犯罪既遂么?

已经构成了犯罪既遂;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

二、犯罪既遂的形式

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 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

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

三、雇凶杀人谁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雇凶杀人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的共犯论处,定罪时同样定故意杀人罪。

但是你说的凶手一词,确实只是民间对于行为人的一种称呼,法律上称之为 犯罪嫌疑人;与你所说比较接近的,叫做行为犯或者正犯(亲自实施者),如果是雇凶杀人,自己并没有动手的,不能称为正犯。

但是在雇凶杀人的案件中,因为往往是雇凶者挑起或者直接引起行为人的杀人故意,故而应当认定为在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一般是主犯

四、犯罪既遂的基本形态

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态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因此,确立科学而又合理的犯罪既遂标准,对于准确量刑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刑法上对其他几种犯罪形态的成立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惟独没有明确规定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因此在理论界存在着争论。在罪刑法定原则既已确立的前提下,“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更是稳固了其通说地位。但是“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不仅在表述上不尽妥当,而且在司法领域里并不优越于其他学说,在立法层面上更是一筹莫展。以下,将从司法和立法两个不同层面对“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展开检讨,进而主张在司法领域里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层面上提倡“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的犯罪既遂标准。

综合上面所说雇凶杀人本就是属于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且当做出雇凶杀人行为的时候就已经构成了犯罪,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都是会受到法律的处罚,重者可能会判死刑,所以,不同的案件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性质来作出处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1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雇凶杀人构成犯罪既遂么?
一键咨询
  • 132****37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5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6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1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0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7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4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5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1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3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2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0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5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7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6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雇凶杀人未遂判什么罪
关于雇凶杀人问题,在我国刑法中采取了共同犯罪理论。二人虽然有故意杀人意图,但是同时按照本罪的未遂犯处理。在犯罪未遂的情况下即因因意志外因素导致犯罪不能按照最初目的实现的,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但一般来讲都会比既遂犯轻很多,具体的要由具体案情决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雇凶杀人未遂应该判什么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雇凶杀人未遂应该判什么罪?问题解答如下, 雇凶未遂判什么罪根据《刑法》规定,应该定故意罪,如果是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雇凶怎么判刑构成雇凶,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是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防卫过当的故意;
(2)义愤,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人,即本无任何故意,但在被害人的、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
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
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
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61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果一个人雇凶杀人,雇凶者和杀人者分别判什么罪?
[律师回复] 经常听到这样一种情况,生活中有人因为一些纠纷居然雇凶伤人。在这样的情形下,实际的行凶人与主谋是分开的。而这种情况下,只要达到了致人轻伤以上的程度, 就肯定是构成致人伤害罪的。那么我们来看一看,在这种情况下,雇凶伤人怎么判罚。
雇凶伤人属于故意伤害罪的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但公安部门可能进行治安处罚,即拘留或者罚款。另外,还得承担被伤者的经济赔偿。
因此,雇凶伤人肯定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雇凶伤人致人轻伤以上就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了。而且在雇凶伤人案件中,雇主属于主犯,在定罪过程中主犯从重处罚,从犯可以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五条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犯罪】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如果一个人雇凶杀人,雇凶者和杀人者分别判什么罪?
[律师回复] 经常听到这样一种情况,生活中有人因为一些纠纷居然雇凶伤人。在这样的情形下,实际的行凶人与主谋是分开的。而这种情况下,只要达到了致人轻伤以上的程度, 就肯定是构成致人伤害罪的。那么我们来看一看,在这种情况下,雇凶伤人怎么判罚。
雇凶伤人属于故意伤害罪的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但公安部门可能进行治安处罚,即拘留或者罚款。另外,还得承担被伤者的经济赔偿。
因此,雇凶伤人肯定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雇凶伤人致人轻伤以上就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了。而且在雇凶伤人案件中,雇主属于主犯,在定罪过程中主犯从重处罚,从犯可以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五条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犯罪】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雇凶杀人未遂判刑多久
看具体情况定。雇凶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雇凶者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雇凶杀人的未遂可以比照故意杀人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雇凶犯罪是共同犯罪吗,雇凶杀人是共同犯罪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雇凶,属共同犯罪,雇凶的人和被雇的人都是主犯,其社会危害性相同。根据我国《刑法》232条的规定,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刑法》关于故意罪及共同犯罪的规定,所谓雇凶属故意罪,虽然其本人没有亲自参与的行为,但行为人是在其授意的情况下才有所作为的,雇佣者本人具有严重的社会害危性,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是主谋,故该种犯罪一般会判除死刑。
一、故意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故意,主要有以下情形:
1、防卫过当的故意;
2、义愤,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人,即本无任何故意,但在被害人的、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
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
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
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二、故意罪赔偿是怎样的关于故意罪的赔偿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下: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4、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5、交通费、食宿费等交通费、食宿费以死者家属实际合理支出考虑。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61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雇凶杀人属于共同犯罪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雇凶,属共同犯罪,雇凶的人和被雇的人都是主犯,其社会危害性相同。根据我国《刑法》232条的规定,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刑法》关于故意罪及共同犯罪的规定,所谓雇凶属故意罪,虽然其本人没有亲自参与的行为,但行为人是在其授意的情况下才有所作为的,雇佣者本人具有严重的社会害危性,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是主谋,故该种犯罪一般会判除死刑。
一、故意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故意,主要有以下情形:
1、防卫过当的故意;
2、义愤,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人,即本无任何故意,但在被害人的、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
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
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
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二、故意罪赔偿是怎样的关于故意罪的赔偿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下: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4、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5、交通费、食宿费等交通费、食宿费以死者家属实际合理支出考虑。
雇凶杀人是不是共有犯罪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雇凶,属共同犯罪,雇凶的人和被雇的人都是主犯,其社会危害性相同。根据我国《刑法》232条的规定,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刑法》关于故意罪及共同犯罪的规定,所谓雇凶属故意罪,虽然其本人没有亲自参与的行为,但行为人是在其授意的情况下才有所作为的,雇佣者本人具有严重的社会害危性,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是主谋,故该种犯罪一般会判除死刑。
一、故意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故意,主要有以下情形:
1、防卫过当的故意;
2、义愤,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人,即本无任何故意,但在被害人的、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
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
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
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二、故意罪赔偿是怎样的关于故意罪的赔偿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下:
1、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4、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5、交通费、食宿费等交通费、食宿费以死者家属实际合理支出考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雇凶杀人和杀人哪个罪重
雇凶杀人者与杀手的法律责任是一样大的,双方都需要对相应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故意杀人未遂是否构成犯罪,故意杀人既遂和未遂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故意罪中情节较轻是什么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

2)义愤,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人,即本无任何故意,但在被害人的、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
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
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
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二、故意既遂和未遂界限区分故意既遂和故意未遂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主观状态。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罪,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外地导致死亡的应定故意伤害罪。故意罪的行为内容为剥夺他人生命即,行为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既遂;没有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未遂、中止或者预备。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雇凶杀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依据《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及共同犯罪的规定,所谓雇凶杀人属故意杀人罪,虽然其本人没有亲自参与杀人的行为,但行为人是在其授意的情况下才有所作为的,雇佣者本人具有严重的社会害危性,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是主谋,故该种犯罪一般会判除死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雇凶杀己杀人者负刑事责任吗?
雇凶杀己杀人者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这在我国法律上明确进行了规定,对于雇凶杀己的行为,雇凶者不属于故意杀人的行为,但对于被雇者是构成了故意杀人的行为,是需要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追究刑事责任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我有一邻居昨天开车发生车祸,交通肇事后又雇凶杀人事件,咨询一下交通肇事雇凶杀人问题。
[律师回复] 2014年9月2日,河南省安阳市12岁的小学生王思淇吃过中午饭后骑单车去上学,在安阳市东工路与永安街路口,被驾驶出租车的田献芹从单车后边撞翻,当时目击证人于金龙看到田献芹撞翻小女孩后对着出租车司机大喊:“你撞到人了,快停车。”当时田献芹车速并不快,车窗也开着,听到于金龙大喊后扭头看了看于金龙并没有停车,出租车连人带单车推着小女孩继续往前推,这期间小女孩一直在惨叫,车租车往前推行小女孩有十几米,然后向左打方向盘又将小女孩照着路边的电线杆撞了上去,撞上电线杆小女孩的惨叫声戛然而止,孩子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声是撕心裂肺的惨叫。
目击者介绍事发情况(图来源于网络)
当时的目击证人不理解,有五年驾龄的老司机在车速不快的情况下为啥非要撞死孩子。
事情发生后,小女孩父亲让目击证人给写了一份所目击的事情经过,不料目击证人写了材料马上便有人以两万元收买,收买不成又被遭到严重威胁,这一现象让王思淇的父亲联想到了孩子的死和自己在老家因迁祖坟时,曾向中新社爆料迁坟通告贴“坟头”一事,随后中新社以:河南安阳迁坟通告贴“坟头”村民质疑不通知活人为题报道了此事,而惹下的“仇人”之间的因果关系。
接下来在田献芹涉嫌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程序中出现了很多不正常的现象,更印证了这种因果关系的存在。
据王涛说:事故发生后,安阳市公安局事故科民警在侦查过程中,我向办案民警温联欣提出该起事故的很多疑点,请求查明真相排除疑问,办案警官温联欣拒绝将此案移交刑警队办理,并拖延取证致很多重要证据灭失。
肇事人田献芹在2014年9月4日的供述中称:案发前和她频繁打电话的手机号码18790818820是她儿子张潇翔的手机号码,但经安阳市公安局事故科落实,田献芹说的是谎话。该手机号码不是她儿子的,并且该手机号码2014年8月18号开户,案发前和田献芹频繁通过电话,案发后不再使用,直至停机。
任何一个刑事案件,嫌疑人最后联系人往往就是和案件联系最关键的人,往往也是案件的直接参与人、指使人或共犯。在田献芹做虚假供述、且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安阳市公安局事故科就以交通肇事移送审查起诉,我认为:安阳市公安局事故科存在隐匿证据的现象。
本案重要目击证人于金龙案发后第三天亲笔书写的案发经过,提供给办案机关,该重要证据因和办案人员认定的“事实”有出入,安阳市公安局事故科却不予附卷。我一再要求安阳市公安局事故科办案人员提出,调取田献芹案发前行驶路线录像,遭到办案人员的拒绝,等案件到检察院公诉人退回补充侦查要求安阳市公安局事故科调取时,该证据已灭失。
案发后,我要求调取嫌疑人手机通话记录,办案人员称需要专门技侦手续方可调取,事实上交通肇事属于刑事案件,根本不需要专门的技侦手续。等检察院退回要求调取时该重要证据也已无法调取。
该案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后,因案件疑点太多,检察院又责令安阳市公安局事故科补充侦查,但很多证据已灭失。安阳市公安局事故科在2015年12月11日出具一份情况说明:告知北关区检察院通话记录、出租车GPS运行轨迹已无法调取,但对证据灭失的原因却只字不提。
我认为案件在整个侦查阶段,对案件重要证据的取得人为一拖再拖,直接导致录像、话单没有了,证据灭失了,事实模糊了,却要违背法律规定的重证据轻口供的原则,仅凭田献芹的虚假陈述,草草定案,使一位蓄意杀人案按交通肇事罪判,我死去的孩子的在天之灵岂能安息?
一起事故,既然有诸多疑点,为何安阳市的职能部门不能展开有力的调查?相关领导不能重视此事?是事件不够大?还是其中另有隐情?
据了解,两年多来,安阳市政法委、北关区政法委关于王思琪被撞身亡其父母置疑蓄意谋害的听证会已召开了数次,一直未有具体的结论。
如今王思淇的一家人一直在极度痛苦中挣扎,期待司法机关能够对该案重新立案调查,还原真相,给12岁就遭遇不幸的王思淇应有的尊重,
你好,我叔叔被警察抓走了,说是犯了贿赂罪,所以我想知道,接受贿赂是不当得利吗?还加上雇凶杀人呢?
[律师回复] 不能。受贿行为不能构成不当得利,反之,不当得利也不能转化为受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规定,拒不偿还不当得利者,构成侵占罪。
受贿行为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行为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行为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而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不当得利构成犯罪的条件:
一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返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是将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是指所有人刚刚遗置于某处而忘记携带的财物,所有人随即能够准确地回忆起财物遗忘的时间、地点,并即去寻索;而拾得者一般也知道失主是谁)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也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拒不偿还不当得利者,构成侵占罪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雇凶杀人构成犯罪既遂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