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收入状况分两种情况。其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其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主张误工费需提供收入证明、误工时间证明等证据。如收入证明可由单位出具,误工时间证明可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等。
二、骨折赔偿中护理费的计算有法律标准吗
骨折赔偿中护理费计算有法律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残疾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三、骨折赔偿中营养费的计算有法律标准吗?
骨折赔偿中营养费计算有法律依据但无统一明确标准。《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营养费等合理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营养费应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实践中,法院通常参考医疗机构出具意见,判断是否需要加强营养及期限。赔偿标准各地有差异,有些地方会按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一定比例计算,如广东省,也有些会综合考虑受害人伤残程度、当地经济水平等酌定,一般每天几十元。
在探讨骨折赔偿中误工费要怎么去计算时,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误工费的计算会涉及到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但误工时间的确定有时会存在争议,若伤者康复后拖延不进行工作,这部分额外时间是否算误工就需要界定。另外,伤者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时,误工费的计算方式也有很大不同。如果伤者是自由职业者,收入不稳定,该如何准确计算误工费也是个难题。要是你对骨折赔偿中误工费计算还有其他疑问,或是在确定误工时间、收入证明等方面遇到困难,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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