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赔偿权归属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若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出租人不承担责任,赔偿责任在承租人。
若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承租人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相应损失。
若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租赁物,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受损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总之,要根据具体违约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权主体。
二、融资租赁合同在哪些情形下无效
1.虚假意思表示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比如虚构租赁物和交易事实签的合同。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通常无效,不过有例外,像没取得金融业务许可签的融资合同。
3.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如租赁物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同。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如出租人与承租人串通损害供应商利益的合同。
三、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履行的条件有什么
1.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分约定和法定两类。约定上,合同双方可自行约定终止条件,条件达成合同即终止。
2.法定条件有这些情况:承租人付清租金和费用,合同目的达成;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解除合同;出租人免除承租人债务;出租人与承租人合并,债权债务同归一人。
当我们探讨融资租赁合同谁有赔偿权时,除了明确赔偿权主体,还需关注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赔偿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是仅涵盖直接经济损失,还是也包含间接的预期利益损失等。另外,赔偿的程序该如何进行,在出现纠纷时,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走法律途径,还是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这些都是与融资租赁合同赔偿权紧密相关的要点。如果您在融资租赁合同赔偿权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或是对赔偿范围、程序存在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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