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民间借贷领域,借条往往是证明借贷关系的关键凭证。然而,现实中不少人因亲友关系或疏忽大意,未签订书面借条,从而陷入追款困境。刘X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而王芳律师凭借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助其成功维权。
刘X与郭XX系朋友关系,有着长期经济往来。2024年5月,郭XX因资金周转提出借款,刘X出于信任,分两笔共转账10万元,双方未签借条,也未约定借款期限与利息。拥有多年执业经验的王芳律师指出,这种情况在亲友间借款中较为常见,但也为后续纠纷埋下了隐患。王芳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在经济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借款到期后,郭XX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无奈之下,刘X委托王芳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郭XX偿还10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王芳律师大学本科学历,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她深知此类案件的争议核心在于举证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因此,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她指导刘X收集能证明借贷合意的证据。
庭审中,郭XX否认借贷关系,辩称该10万元是刘X借用其名义购买商铺的“好处费”,但未能提供任何书面协议或有效证据证明该主张。王芳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根据“抗辩需有证据支撑”原则,若被告主张款项并非借款,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款项性质,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这也是王芳律师在长期办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总结出的关键要点,她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其中买卖合同案件占比约80%。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刘X提交的银行转账记录证明了款项交付,结合双方通话录音中郭XX认可“欠款”及“欠了一年”的内容,足以认定借贷合意成立。对于逾期利息,因双方未约定借期内利率及逾期利率,法院支持刘X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逾期利息,驳回了刘X要求按4倍LPR计息的过高请求。王芳律师对此表示,法院的判决既合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遵循了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标准。
郭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未提交任何新证据。王芳律师表示,缺乏新证据的上诉难以改变原判结果。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刘X提交的转账记录与录音证据已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民间借贷关系成立,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一审判决郭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刘X借款本金10万元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2170元由郭XX承担;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郭XX承担。
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凸显了王芳律师在经济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办案经验。她不仅为刘X争取到了应得的借款及利息,还让刘X避免了财产损失。同时,这起案件也给广大公众敲响了警钟,在民间借贷中,即便亲友间借款,也应尽量签订书面借条,若未签订借条,务必留存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证明借贷合意的证据。王芳律师作为兼具跨领域专业资质与多场景实务经验的复合型法律从业者,持有税务师、高级建设工程法务师等多项权威认证,她将继续凭借自身专业能力为更多当事人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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