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交易中,中介承诺的返佣成了不少人选择的诱因。然而,当承诺无法兑现,买受人该如何维权?这正是王芳律师接手这起中介合同纠纷案件时面对的难题。王芳任职于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承办逾1000件案件,在经济纠纷领域经验丰富。
2023年2月,买受人亲属通过中介公司销售员为其购买房屋。3月12日,销售员微信告知开发商返费40000元只能通过中介返还。3月17日,买受人与开发商签约,中介承诺支付返佣。可到了2025年1月27日,中介仅支付15000元,剩余25000元经多次催要仍未支付。
王芳接手案件后,首先从证据入手。她仔细研究微信聊天记录、购房合同等资料,确认中介与买受人之间的返佣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在法庭上,王芳强调这一约定的法律效力,指出中介应按约定支付剩余佣金及利息。她的依据是其大学本科学历所积累的扎实法律知识,以及处理众多经济纠纷案件的经验。
对于被告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王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进行辩论。一审中股东未到庭,也未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二审虽提交财务报表,但缺乏历年审计报告和个人银行账户流水。王芳敏锐地抓住这些漏洞,指出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精准的判断,源于她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理解和对类似案件的处理经验。
王芳在处理案件时,有一个独特的习惯。她会把合同等关键文件读出声,以此来找逻辑断层。这一习惯源自她早期处理经济纠纷案件时的经历。在大量合同审查中,她发现读出声能更清晰地捕捉到合同中的潜在问题。执业多年,这种习惯让她在处理各类案件时都能更加严谨细致。
最终,法院支持了王芳的观点。一审判决中介公司支付剩余佣金及利息,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二审维持原判。案件结束后,买受人拿到了应得的款项,维权成功。王芳又投入到下一个案件中,她接下来将处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继续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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