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条款差异现端倪
在西XX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纠纷中,核心细节出现在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协议和宁县城乡供水换供站及以下建设项目一标劳务协作协议以及退场协议书里。合同中对于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方式存在表述差异,退场协议书虽约定了工程款、保证金等事宜,但对于一些费用的界定和计算与承包协议存在模糊地带。
抽丝剥茧寻真相
张志强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读相关合同。先逐字逐句对比承包协议和退场协议中关于工程款结算的条款,发现退场协议中对于“遗留问题处理费用”的表述较为笼统,未明确界定哪些费用属于可扣除范围。接着,律师梳理双方过往的沟通记录和付款凭证,从大量文件中寻找与费用相关的信息。通过核对资金流向和支付时间,发现被申请人在付款时存在对“暂估金额”的错误理解和使用情况。
多管齐下做准备
第一步,张志强律师收集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往来文件,包括工作联系单、验收报告等,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应支付的工程款数额。第二步,针对被申请人提出的“遗留问题处理费用”,律师调查了相关费用的产生原因和依据,发现部分费用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扣除条件。第三步,整理出详细的费用清单和计算依据,为庭审做充分准备。
庭审交锋显成效
在仲裁庭上,张志强律师指出合同条款的差异以及被申请人对“暂估金额”的错误理解。他当庭展示了详细的费用清单和证据,要求被申请人明确说明扣除费用的具体项目和依据。被申请人面对律师的质问,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扣除费用的主张。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进一步解释相关费用的合理性,被申请人陷入被动局面。
细节决定终结果
最终,仲裁庭根据张志强律师提供的证据和对合同条款的分析,认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8182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自20年7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损失,同时退还保证金2000元。正是合同条款差异这一细节,让律师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改变了案件走向,助力申请人成功执行到位80多万的工程款。
张志强律师现从业于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3000余件,在建设工程领域经验丰富,担任三十余家大型建筑公司法律顾问,此次成功处理该案件,再次展现了其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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