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士琦律师执业十一年,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领域。在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其代理当事人起诉拖欠离婚协议约定款项的男方,成功让法院认定协议有效,判决男方全额给付三万余元,且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彰显了专业的办案能力。
潘士琦是安徽文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同时担任亳州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执业至今十一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成功办理婚姻家庭、合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刑事辩护等相关案件600余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占比约40%,在执行异议案件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在婚姻家庭领域,潘士琦律师经验丰富。在离婚纠纷方面,其调解效率高,财产分割经验丰富。曾在短时间内为当事人处理离婚纠纷,争取到合理的财产分割。在债权债务领域,能够快速锁定关键证据,推动诉讼程序,为当事人追回应得款项。
下面以一个典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为例,展现潘士琦律师的专业能力。
案件类型:离婚后财产纠纷
当事人角色:原告
案情简介:当事人与男方登记结婚后协议离婚,双方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中约定,男方需分期返还私自变卖女方首饰对应的钱款,同时偿还女方代为垫付的男方个人借款,两项款项合计三万余元,并明确了还款截止日期。还款期限届满后,男方刻意失联、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当事人多次沟通催讨无果,遂委托潘士琦律师(执业证号:13416201510117845)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立案后涉案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
核心诉求:要求男方按照离婚协议约定足额偿还全部款项。
案件难点:
1.离婚协议书内关于钱款返还的约定是否具备法定约束力。
2.男方是否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约定足额偿还全部款项。
律师策略:
安徽文州律师事务所的潘士琦律师接手此案后,以在婚姻登记机关留存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作为核心证据。该协议经双方签字捺印,从法律层面夯实债权基础,论证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受民法典保护。在诉讼过程中,潘律师全程负责立案、送达等全流程手续。在被告拒不出庭、放弃答辩举证权利的情况下,利用民事诉讼缺席审理规则,顺利推进庭审。同时,结合民法典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围绕离婚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展开代理意见,说服法院采信全部本金给付的诉讼主张。拿到胜诉生效判决后,还可为当事人铺垫后续强制执行路径,通过查封、限高、失信惩戒等手段督促被告实际付款。
案件结果:2026年上半年,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法院认定案涉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对男女双方具备法律约束力。依法判决欠款方限期一次性全额给付三万余元约定款项,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违约欠款的被告承担。仅因双方未书面约定逾期利息,相关利息诉求未被法院支持。
典型意义:
1.对于协议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补偿金、欠款、财物返还义务的情况,此案例表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以离婚协议为依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强调了离婚协议在法律上的约束力,只要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就可以作为追讨欠款的有力证据。
3.展示了在被告拒不出庭的情况下,利用缺席审判制度推进诉讼的可行性,为类似案件提供了诉讼策略参考。
4.提醒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明确各项款项的支付方式、时间以及逾期利息等内容,避免后续纠纷。
潘士琦律师执业十一年来,处理过众多类似案件,在婚姻家庭和债权债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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