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二审案件中,形势一度对天X农商行极为不利。一审败诉的保证人邓某提起上诉,提出诸多看似有理的抗辩理由,让天X农商行的债权面临巨大风险。此时,拥有4年执业经验的刘苗律师临危受命,以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身份,为天X农商行展开辩护。
这起案件堪称疑难杂症。从法律层面看,《保证合同》和《个人担保承诺书》的效力认定存在争议。邓某提出的“在空白纸张上签字”“承诺书系伪造”“合同形式存在瑕疵”等理由,在法律上有一定的模糊地带。在湖南工业大学法学学士刘苗看来,这并非简单的合同纠纷,在前沿法学理论影响下,他判断这是一起法律关系与事实认定相互胶着的复杂案件。从事实层面,邓某是否有真实的担保意思表示难以直观判断,双方各执一词,证据的采信和事实的查明成为关键难点。
刘苗律师凭借其多重身份和丰富的法律工作经历,找到了独特的破局视角。作为湖南省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仲裁员、复议委员、听证员等,他能从裁判者、审查者等多重视角看待案件。他没有被邓某复杂的抗辩理由迷惑,而是抓住核心要点,即签字的真实性和举证责任的分配。他认识到,只要固定好签字证据,让邓某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就能打破僵局。换做其他律师,可能会陷入邓某提出的各种细节问题中,而刘苗律师凭借其跨界背景和特殊执业经历,精准地找到了破局之路。
在实战拆解中,刘苗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曾在多维度法律工作中积累的经验让他深知举证责任的重要性。他强调《保证合同》及《个人担保承诺书》上“邓某”的签字均系其本人亲笔,且邓某在一、二审中对此均未否认。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邓某主张合同系空白签字、受胁迫签署、承诺书系伪造,但未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明,就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同时,他还结合邓某此前多次为童X担保的交易习惯,证明邓某对担保业务流程及法律后果完全了解,本次担保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对于合同形式上的瑕疵,他指出这些并非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签字确认即表示对内容的认可。
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刘苗律师的答辩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苗律师不仅是这场诉讼的赢家,更是金融机构债权的守护人。他从2020年开始执业,始终秉持“案件无大小,追求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早期的法学学习和多维度法律工作经历,让他在面对复杂案件时,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独特视角,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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