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企业与买方签订了四份布料购销合同,企业按订单采购原料、组织生产。然而,买方单方通知终止后续订单,不仅无故拖欠已发货货款,还拒绝接收已生产完成的定制库存面料。企业无奈之下提起诉讼,要求买方支付拖欠货款、提取库存货物,买方却提起反诉,主张货物存在质量瑕疵、数量短装、逾期交货,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大额违约金。一审法院仅支持了货款诉求,驳回了库存货物诉求。
此时,从2018年开始执业的徐秋芳律师接手了此案。徐秋芳律师深知这类商事合同纠纷的复杂性,她长期专注于企业买卖合同、货款催收等领域,处理过众多相关案件。她先着手整合全量交易证据,梳理了四份书面购销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微信聊天记录、双方对账表、外销合作合同等,完整还原了交易流程,锁定了拖欠货款金额。
面对买方提出的质量与履约抗辩,徐秋芳律师依据合同约定的验收条款进行驳斥。她指出买方未在收货后约定时间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境外客户的反馈不能作为认定货物不合格的依据,同时举证证明企业不存在逾期交货情形,成功驳回了对方全部反诉主张。
到了二审阶段,徐秋芳律师收集了面料工艺图纸、定制要求邮件、买方对外销售同款面料的合同、库存标签记录等新证据,证明案涉面料为买方专属定制。她还配合法院进行现场勘验,陪同法官前往仓库,对340卷库存布匹逐一清点、核对规格标签、实地称重,固定了库存货物的数量、规格、重量等客观事实。
在二审庭审中,徐秋芳律师主张买方单方终止合同构成违约,定制库存货物无法转售,买方应当依约收货并支付对应货款。她结合勘验结果、合同约定、交易记录发表辩论意见。最终,法院维持一审货款及利息判决,撤销一审关于库存货物的判项,判令买方十日内自行前往仓库提取全部340卷定制面料,并支付库存货物对应货款43万余元,加上一审判决的48万余元拖欠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企业总计挽回近92万元经济损失。一、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根据双方过错重新划分,主要诉讼费用由违约方(买方)承担。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双方应遵守约定,诚信履行义务,遇到纠纷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案件结束后,企业对徐秋芳律师的专业服务表示感谢,相关的证据材料也被妥善保存,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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