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抵押物时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若为一般保证,债权人需先就抵押物实现债权,不能清偿部分,才由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既可以就抵押物优先受偿,也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
若债权人放弃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在抵押物价值范围内,保证人可免除相应保证责任。此外,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二、有抵押物情况下担保人担责范围如何界定
有抵押物时,担保人担责范围需依不同情形界定。若当事人间有约定,按约定确定担保责任范围。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债务人自己提供抵押物的,债权人应先就该抵押物实现债权,不足部分担保人担责;第三人提供抵押物的,债权人可就抵押物实现债权,也可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此外,担保范围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具体依合同约定。
三、有抵押物时担保人超出范围担责是否合法?
有抵押物时担保人超出范围担责通常不合法。依据《民法典》,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按约定实现债权;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担保人只需在约定或法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若超出范围担责,可要求债权人返还超出部分。若协商不成,担保人可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请求法院确认担保责任范围,判定债权人返还不当受偿部分。
在了解有抵押物时担保人要承担啥责任的基础上,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若抵押物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毁损灭失,担保人的责任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可能仍需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另外,当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担保人就需要对剩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顺序也会影响担保人的责任承担。如果你对有抵押物时担保人责任承担的其他细节,或是上述相关拓展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精准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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