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5
浏览10w+
陈娜娜律师
陈娜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20人
专家导读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是对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的情况下。需要证据对犯罪案件进行量刑定罪,而如果存在数个罪行的案件,那么需要在部分罪行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就会进行起诉。

{ArticleTitle}

一、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公诉,作为起诉的一种类型,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一项诉讼活动。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可分为实体条件、政策条件和程序条件。

一.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检察机关对下列事实已经查证属实:(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 (2)确定被告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是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况等;(3)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是某一种或某几种性质的犯罪的事实;(4)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量刑情节的事实。查清上述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的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4)言词证据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

证据确实、充分,是指指控的犯罪事实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且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足以排除非被告人作案的可能性。

二.提起公诉的程序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和诉讼的实际需要,提起公诉必须具备两项程序条件:(1)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具有管辖权;(2)被告人在案。

三.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是实现公诉个别化的要求。当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起诉也可以不起诉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贯彻国家的刑事政策,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被害人态度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如果认为提起公诉更符合公共利益,即应提起公诉;反之,应当不起诉。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程序包含下列活动:

1.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案件审查完毕,需要提起公诉的,应当由检察长决定或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在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情况下,主诉检察官对其办理的部分案件可以决定提起公诉。

2.制作起诉书。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后,应当制作起诉书。起诉书必须加盖检察院的公章并附上有关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3.移送起诉书和其他证据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如果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要求补充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移送。

综上所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审查流程还是比较严谨的,对于公安机关提交的案件,会先进行审查之后确定是否进行起诉,一般情况下如果对于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的就会退回到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3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62****24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6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8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5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4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5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7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8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2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6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6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0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8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6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6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检察机关刑事抗诉条件有哪些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检察机关批捕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检察机关批捕权的适用条件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这些办法根本就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的。必须要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检察机关才能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否则批捕权就会滥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
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主要有两个,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检察院取保候审执行机关是哪个机关
检察院予以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也是公安机关,确切的来讲,一般都是由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要告知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的相关规定,告知当事人违反规定后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提审,赚疑人还有翻供的机会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检察院提审说明案件已经有可能到了检察院的公诉阶段,检察官提审嫌疑人。
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人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人的最大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接受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再抗诉后,直接调取原审案卷和材料,并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当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以采取两个措施:
一是指定再审,即指令下级法院重新审理;
二是提审,即上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亲自派出法官审理案件。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593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检察机关退侦是什么意思?
检察机关退侦就是对于公安机关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发现犯罪事实不能认定的,或者不符合批捕的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的情况,具体情况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出监督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
  从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出发,根据我国的性质、地位和目的任务,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应当既包括提讼,又包括参加诉讼,主要理由如下:
  

一,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0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行政诉讼法在总则中用专门的条文规定,其目的就在于行政检察监督是全方位、多角度的,是实施全面的、完整的法律监督,而不是局部的、有限的法律监督。不仅要监督审判结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而且还要监督诉前的行为和诉讼的全过程。如果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仅限于事后的抗诉监督则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10条的立法精神,在实践中不利于行政检察监督活动的全面开展。
  

二,由于行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在行政相对人不敢或无力提讼的情况下,行政相对人就会被迫放弃诉权或改变自己的诉讼请求,对的行政违法责任就难以追究。由提讼,就可以有效地保护行政诉权的行使,全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为了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实行全面的行政检察监督方式。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不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而出现无人就全部损害提讼的情况。此外,为了逃避当被告,以牺牲国家利益为代价,降格执法,这种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仅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利益,而且使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在上述这两种情况下,必须对行政诉讼实行全面的行政检察监督。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