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发现新罪行追加起诉的行为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8-1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人民检察院在法院审理阶段发现新罪行的话追加起诉的这种行为当然是合法的,而且,发现新罪行之后除了追加起诉没有什么其他的办法,因为人民检察院对新罪行不能视而不见。可在追加起诉之前是人民检察院将申请人民法院延期审理,因为要把新罪行调查清楚。
{ArticleTitle}

一、检察院发现新罪行追加起诉的行为是否合法?

发现新罪行追加起诉的行为是合法的,变更、追加、补充或者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法院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自行侦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这充分表明,法院并非必须要求检察机关补充起诉,而应视情况不同作相应处理;先行判决并不违法,并未绝对禁止。

二、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三、补充侦查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修订)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 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法庭一审宣判之前检察院有权利随时随地追加起诉,只不过,发现新罪行之后不能直接追加起诉,由于新罪行是在法院审理阶段才发现的,所以这样的状况势必会导致本案的审理时间向后拖延,人民检察院有可能会直接退回公安机关,要求侦查新罪行。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7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检察院发现新罪行追加起诉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8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1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2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5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6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2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7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8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0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6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4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0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2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1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1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检察院追加批捕是必须的程序吗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之一,不是必须的程序。刑事案件不经过逮捕是可以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查清,证据充分的,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移送法院,法院审判期限简易程序20天,普通程序2个月,可延长一个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应该如何撤销或者补充追加起诉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检察院应该如何撤销或者补充追加起诉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情形
1、撤回在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回:不存在犯罪事实的;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2、追加、补充检察院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审理的。
3、变更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书不一致的。
二、程序
1、对于撤回的案件,检察院应当在撤回后30日以内作出不决定。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决定后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并书面说明理由。
2、对于撤回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检察院不得再行。新的事实是指原书中未指控的犯罪事实。该犯罪事实触犯的罪名既可以是原指控罪名的同一罪名,也可以是其他罪名。新的证据是指撤回后收集、调取的足以证明原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
3、变更、追加、补充或者撤回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提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检察院追加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
检察院在追诉刑事案件时,若需追加犯罪嫌疑人,须考虑三点:被追加人是否为共同诉讼当事人,需原告同意,且追加申请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满足这些条件,检察院可依法追加犯罪嫌疑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检察院追加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
检察院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追加嫌疑人在对刑事案件进行追加起诉时,需要深入思考并严格遵循以下三点具体条件:1.被要求加入诉讼程序的被告方是否属于必须共同参与诉讼活动的重要当事人;2.原告对于被告的追加是否达成共识与同意;3.对此追加行为是否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定期限之内提出了明确的请求。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检察院追加起诉法院的的情形有什么?
如果在法院判决前检察院发现了起诉案件中有遗漏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发现了有遗漏的罪名时是可以追加起诉决定的,那么在追加起诉程序时也是需要在法院进行判决前才可以的,同时在撤销或者追加起诉后也是需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在规定的期限内重新进行侦查工作。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检察院送检察官到检察院后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1、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范围的分工执行。
2、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
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已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填写《立案请示报告》,经检察长批准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制作《立案决定书》。按照案件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应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复议结果应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
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定侦查计划,经主管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实施.侦查计划的内容包括:应查明的问题和追查的线索、侦查的方法、步骤、措施、时间、注意事项、参与侦查人员的职责分工等。
从事侦查工作的人员,凭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收集、调取证据。对于不能调取的证据,可以拍照、复制。
4、侦查终结
对于已侦查终结的案件,应由承办人写出《侦查终结报告》,提出提起公诉、或免予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应提出不处理意见。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审查决定后,分别制作《书》、《免予决定书》、《不决定书》《撤销案件决定书》并按照规定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受害人在检察院如何申请追加嫌疑人
涉及刑事案件,受害者不能直接要求追加嫌疑人,应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部门依法调查处理。而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追加可能涉案的嫌疑人为联合被告,只要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其参与对原告的伤害行为,法院应予支持。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检察院发现新罪行追加起诉的行为是否合法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