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杭州临安,被告人孙X与年仅14岁的未成年被害人是亲戚关系,两人曾共同租住在某租房。2021年2月21日晚,趁被害人独自在租房内,孙X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因被害人反抗未得逞。之后为怕被害人告发,孙X采用衣物捂口鼻、掐颈等方式致被害人机械性窒息死亡,还将尸体抛至附近空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孙X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0万元。孙X不服刑事部分判决提出上诉,其和辩护人提出了一系列从轻处罚的理由。
面对这样一起复杂且性质恶劣的案件,被害人近亲属委托了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律师、刑事部主任刘学勤作为诉讼代理人。刘学勤律师有着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的高学历,扎实深厚的理论功底让他在接手案件后,迅速对整个案情进行了深入剖析。他深知,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更是关系到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以及社会公平正义能否得以彰显。
在二审中,刘学勤律师充分发表代理意见。对于孙X提出的醉酒作案可减轻罪责这一说法,刘学勤凭着在执业期间处理过几百件刑事案件积累的经验,敏锐地察觉到这是毫无依据的狡辩。他指出,孙X在侦查阶段明确供认捂口鼻、掐颈的杀人行为,与尸检报告机械性窒息死亡结论相符,足以证明其杀人的直接故意。而且,他在法学院毕业后就一直从事法律工作,严谨的法律思维让他在面对这种情况时,能够准确地从法律和事实层面进行论证。
针对孙X所称被害人挑逗的辩解,刘学勤律师进行了细致的调查。他想到自己曾担任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诉前ODR婚调员的经历,在处理各类纠纷时,他就养成了注重证据和细节的习惯。他发现孙X的这一辩解无证据支持,且与证人反映的被害人格格不符。
刘学勤律师还强调,孙X犯罪动机卑劣,为掩盖强奸恶行杀害未成年被害人,主观恶性极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他始终秉持着“责任重于泰山”的执业理念,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财产、自由、声誉甚至生命,所以从接手案件开始,就亲力亲为地梳理每一个细节。
最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刘学勤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刘学勤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他全程代理被害人近亲属参与诉讼,为未成年被害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法律公正,让犯罪嫌疑人得到了严惩。同时,此案也彰显了对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特殊保护,传递了法律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零容忍态度,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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