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做化妆品生意的李X经朋友介绍,与某公司老板王X相识。王X称公司资金周转紧张,邀请李X“投资”100万元,承诺项目竣工后按年化15%支付“分红”,并保证本金全额返还。李X分两次转账100万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起初,王X按时支付“分红款”,但到2024年下半年,开始拖延支付,且对项目进展语焉不详。李X经打听得知项目未如期推进,资金链出现问题。意识到问题严重后,李X咨询律师,并在律师指导下,多次与王X沟通,指出双方不存在真正的投资合作关系,最终让王X出具了一份《借条》。
2025年,借款到期后王X仅偿还部分款项,余款本金85万元迟迟未还。李X遂委托李海燕律师提起诉讼。庭审中,王X辩称100万元系“投资款”,双方是投资合作关系而非借贷关系,拒绝返还本金。李海燕律师团队指出,投资与借贷的本质区别在于“风险承担”,本案中李X从未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风险,只收取固定回报,符合借贷的法律特征。同时,借条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最终,衡水市枣强县人民法院认定本案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判决王X及其公司共同偿还剩余本金85万元及相应利息。
近年来,披着“投资”外衣的借贷案件屡见不鲜。很多当事人最初以为是投资,发现风险时已陷入被动。投资与借贷的法律后果截然不同,投资需共担风险,本金不必然返还;而借贷则必须到期还本付息。如果您也遇到类似情况,应警惕这可能是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陷阱。李海燕律师团队专业擅长精准区分“投资”与“借贷”的法律关系,指导客户在风险初期完成“投资转借款证据固化,代理相关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案例已作隐私保护处理,内容仅作法律知识交流,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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