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艳,2002年开始执业,昆明律师,专注于复杂、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领域。在这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园艺公司虽和被告达成了口头买卖合同并依约供货,但被告拖欠156594元货款不付。面对这一困境,原告公司委托云南匠诚律师团队,杨艳律师介入此案。杨艳律师有十八年执业经验,擅长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对这类无书面合同的买卖合同纠纷处理有丰富经验。她接手案件后,决定先精准梳理案件事实,锁定核心证据。
2025年X月X日,案件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立案初期,杨艳律师针对无书面买卖合同的特点,仔细了解交易过程,重点梳理微信聊天记录、开单记录、对账记录等电子证据,对证据分类、整理、固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欠款金额,这样做是为了规避“无书面合同难以认定买卖关系”的法律风险,为后续诉讼奠定坚实证据基础。完成证据梳理后,杨艳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准确确定诉讼请求,合理主张资金占用费。在庭审中,她准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规定,清晰阐述代理意见,支撑原告诉讼主张,确保了诉讼请求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最大限度维护原告公司财产权益。
由于被告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杨艳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办理公告送达、财产保全等程序,及时推进案件审理进程,避免案件拖延。同时,她合理规划诉讼策略,精准主张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降低了原告公司维权成本。开庭时,被告万X经法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等,法院依法对其进行缺席审理。庭审中,杨艳围绕原告诉讼请求,提交核心证据,清晰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原告履行供货义务、双方对账确认欠款金额以及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相关费用等事实。法院经审查,认定这些证据真实、合法且与本案具有关联性,予以采信。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万X支付原告公司货款156594元及相关利息,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驳回原告公司其他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原告公司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在此案中,杨艳律师运用精准梳理证据、准确适用法律、高效推进程序等策略,成功帮助原告公司实现债权,解决了维权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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