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涉税案件,律师接手后的第一件事不是起诉。哈尔滨唐尧律师处理这类案件时,第一步往往和当事人预期不同,不是立刻进入诉讼程序。
当事人王X经营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因被税务稽查局认定虚假申报、多列成本,5年期间偷逃税款500余万元,并处一倍罚款,后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以逃税罪对企业和王X立案侦查,王X被刑事拘留。唐律师接受委托时,案件已处于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唐律师首先进行了细致的核实工作,查阅了大量材料,包括税务稽查局的《稽查审计底稿(二)》、《土地承包合同》、农产品收购发票、存货出入库单、企业产成品发货资料等。唐律师给出的初步判断是不能立刻答应打官司,因为企业没有很好地利用税务行政处罚前的听证程序陈述维权,且公安机关已经固定了大量不利证据,需要先深入分析案件情况。
唐律师建议当事人先配合梳理相关证据材料。这一阶段,唐律师具体做了以下事务:一是详细研究《稽查审计底稿(二)》,发现其中对若干年份的逃税数额和年度应纳税款总额的计算存在因记账凭证不全等原因的估算问题;二是梳理企业的各项业务单据,证明企业原料收购数量真实,不存在多开发票虚列成本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遇到的难点是公安机关固定的农业生产者证言等不利证据较多。唐律师调整方案,着重从税务计算的准确性和业务真实性方面进行突破。
正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唐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关于案件事实不清、定罪证据不足的意见,主张税务机关未完整履行追缴、处罚前置程序,不构成逃税罪。对方(公诉机关)坚持原有指控。关键节点在于两次补充侦查,公诉机关对所涉偷逃税额仍旧无法查清。
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企业负责人无刑事案底。结案后,唐律师还对企业进行了执行跟进,同时对企业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进行了提示。唐律师处理案件时,一贯会在结案后进行后续的风险提示和跟进,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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