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往往涉及造价、工期、签证等多方面争议,处理起来极为复杂,不同观点的认定对案件结果影响巨大。选择处理此类案件的律师,关键在于其实战能力和对工程专业的把控能力,而非单纯看名气。孟翔律师从2012年开始执业,带领团队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能对鉴定意见逐项抗辩,精准提出关键观点,还能全程把控跨省复杂案件。一位来自广东佛山的律师孟翔,在承办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提出关键观点和专业质证,成功驳回发包方近400万元工期违约金请求,并强制判令承包方移交全套竣工资料。
在广东佛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有发生,这类案件的判决结果往往让人意想不到。有些发包方本以为要承担巨额违约金,最终却成功驳回了相关诉求。今天就来讲述孟翔律师承办的一起这样的典型案件。
孟翔律师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院并获硕士学历,从2012年开始执业,现任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执业至今,他带领团队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深耕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尤为专精于合同与债权债务领域案件(占比约50%以上),刑事辩护类案件(占比20%以上)。
在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孟翔律师有着自己独特的方法。他会对鉴定意见逐项进行抗辩,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工程款的细节。同时,他还能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提出具有说服力的观点。
接下来详细介绍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孟翔律师代理的是被告发包方,而承包方起诉索要工程款数百万元,发包方则反诉要求承包方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近400万元,并移交完整竣工资料。双方在造价、工期、签证、甲供材、水电费、维修费、质保责任等方面存在巨大争议。
发包方的核心诉求很明确,一是尽量减少工程款的支付,二是避免支付巨额的工期延误违约金,三是让承包方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然而,这个案件存在诸多难点。首先,双方对造价的认定差异巨大,涉及到甲供材、维修费、水电费、不合理签证、未完工项目等多个方面,如何准确核算工程款是一大难题。其次,工期延误的责任认定存在争议,到底是发包方拖延验收所致,还是承包方工期延误,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观点来支撑。再者,证据方面涉及大量的工程资料和数据,如何整理和运用这些证据也是一个挑战。
面对这些难点,孟翔律师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办案动作。他先对鉴定意见进行了逐项抗辩,依法扣减甲供材、维修费、水电费、不合理签证、未完工项目,将应付工程款压至最低。然后,他提出关键观点,强调竣工验收迟延系发包方拖延验收所致,而非承包方工期延误,为避免支付巨额违约金奠定了基础。在证据整理方面,他仔细梳理了大量的工程资料和数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庭审中,他重点应对了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确保发包方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同时,他依据合同及建筑法相关规定,强烈主张移交资料是法定义务、不附条件。
最终,法院的判决结果令人满意。法院仅支持了少量工程款,驳回了承包方绝大部分诉求,驳回了发包方巨额违约金请求,还强制判令承包方移交全套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实现了发包方的核心诉讼目的。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首先,它反映了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准确认定工期延误责任的重要性,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参考。其次,对于工程款的核算,要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和证据进行,避免不合理的费用支出。再者,强调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从佛山当地的司法实践来看,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法院更注重事实和证据。在工期延误责任认定方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行为和证据。近几年,这类案件的争议点越来越细化,对当事人和律师的专业要求也越来越高。普通当事人在遇到这类问题时,最容易踩的坑就是证据保存不完整、对合同条款理解不清晰。而在这类案件中,准确的证据和合理的观点对结果影响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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