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商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如同暗流涌动,众多企业的合法权益遭受威胁。某塑业有限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其依法享有的“XX”外观设计专利权,被自然人被告在电商平台上肆意侵犯,侵权产品销量惊人,损失重大。而在这场维权之战中,浙江景隆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项登霖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委托人守住了权益。
项登霖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他和他的知识产权团队在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和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布局、应诉、维权案件。此次接手某塑业有限公司的案件,他秉持着“事必细办、事必上心,事必深究”的执业理念,迅速投入到案件筹备中。
接受委托后,项登霖律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全面核实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材料。他仔细查看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证、专利权评价报告等,确认该专利权合法有效且稳定性强。这一步骤看似基础,却是整个维权案件的基石。只有确保专利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后续的维权行动才有坚实的依据。这也体现了项登霖律师在多年执业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他深知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
接着,他调取被告及平台公司的主体信息、店铺经营资料,锁定了侵权主体及责任主体。同时,针对被告的线上侵权行为,他协助委托人公司通过公证方式固定证据。公证人员全程监督侵权产品购买、物流签收、拆封查验、物品封存的完整过程,形成合法有效的公证书及公证实物。这些证据明确了侵权事实、销量及产品比对关键信息,为后续的诉讼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庭审中迎来了真正的挑战。被告提出了“侵权产品系从委托人公司处购买,属于权利用尽,不构成侵权”“销量包含大量刷单数据,实际销量极少”等抗辩理由。项登霖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逐一回应。他指出被告提交的1688下单记录显示其从委托人公司购买的产品数量,远不足以覆盖其店铺显示的10万+侵权产品销量,“权利用尽”的抗辩根本站不住脚。对于刷单证据,他强调其系被告自行制作,无原件核实,真实性无法确认,且刷单行为本身违法,不能作为扣减销量、减免赔偿责任的合法依据。他还结合涉案专利的创新性、侵权产品公开显示的销量规模、市场价值及委托人公司的维权合理开支,有力地反驳了被告关于索赔金额过高的辩解。
对于平台公司的答辩意见,项登霖律师重点论述其作为电商平台的监管义务,同时尊重法院对平台公司已尽事前提示义务、事后及时下架侵权产品的审查认定,将焦点集中在被告的侵权责任及赔偿数额上,推动案件的审理朝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向发展。
最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项登霖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认定被告的销售、许诺销售行为侵犯了委托人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委托人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0000元。项登霖律师用专业严谨的法律服务,成功维护了委托人公司的合法权益,也让我们看到了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专业律师的重要作用。当企业或个人遭遇类似的法律问题时,寻找像项登霖律师这样在相关领域有丰富经验、专业能力强的律师,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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