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烜墚律师执业十余年,带领团队处理过1000余件刑事案件。此次,他接手了徐XX与邱XX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彼时,当事人已深陷囹圄,案件背景复杂,涉及股东纠纷,大股东推卸责任,小股东在当地势力较大,可能对办案造成干扰,当事人处境岌岌可危。
这起案件堪称疑难杂症。从法律层面看,挪用资金罪与公司内部经济纠纷的界限模糊,如何精准区分成为关键。在法律解释的学术理论影响下,张烜墚判断这并非简单的挪用资金犯罪。从事实层面,大股东声称不知情,当事人被羁押无法有效沟通,关键信息获取困难,使得案件事实难以还原,法律与事实胶着在一起,让辩护工作举步维艰。
张烜墚有着曾任检察官5年的经历,这使他对刑事诉讼流程了如指掌,也让他能以独特视角切入案件。他制定了分阶段、多角度的辩护策略。在他看来,批捕阶段是刑事辩护的分水岭,这也是他提出“捕前辩护”概念的原因。在这个案子中,他虽无法在捕前介入,但依然凭借对诉讼流程的熟悉,为后续辩护制定了清晰的战略。
在实战中,张烜墚律师团队的表现可圈可点。在侦查阶段,曾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的经验,让团队深知调查取证的重要性。他们没有被动等待,而是主动出击,与公司其他知情的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多年处理刑事案件的直觉让他们锁定这些业务人员为关键突破口,成功调取了能够证明事件背景和当事人行为性质的关键证据。随后,团队将调取的证据与案件事实相结合,迅速形成书面的辩护意见,提交给公安机关,有力地论证了本案属于公司内部经济纠纷,而非刑事犯罪,当事人不具备挪用资金的主观故意。凭借在刑事领域多年的积淀,他们的沟通和论证说服了办案机关,成功将二人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即便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团队也没有气馁。张烜墚曾研发多门刑事辩护课程,其中对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技巧有深入研究。团队继续积极与检察院承办人沟通,详细阐述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应作为刑事案件处理的辩护观点。在他们的坚持和努力下,案件经历了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这本身就说明了案件在证据链上存在无法弥补的缺陷。最终,经过两次退侦后,案件依然未能达到起诉标准,公安机关主动撤回审查起诉。
这起案件最终以公安机关撤回审查起诉告终,徐XX与邱XX彻底摆脱了刑事追诉,恢复了自由。张烜墚不仅是诉讼赢家,更是当事人权利的守护人。他从检察官到律师的职业转变,让他始终怀揣着对正义的追求,这也是他执业的初衷。在面对复杂案件和外部干扰时,他凭借丰富的经验、专业的知识和无畏的勇气,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法律的晴空,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营,彰显了一名优秀刑事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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