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下那份供货合同的时候,余某某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一笔再正常不过的生意。2019年,三被告因公司经营需要向他采购玻璃、门框等材料,他按约供货并开具了发票。然而,从那之后,本该顺利到账的货款却迟迟没有动静。起初,他还耐心地等待,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多次催要都没有结果。2020年XX月XX日,经结算被告谢XX出具了198000元的欠条,可三被告仅支付了23000元,剩余的175000元就像石沉大海,任凭他怎么催促,三被告都拒不支付。这让余某某的资金周转陷入了极大的困境,公司的正常运营也受到了严重影响。
余某某是在一篇分析买卖合同纠纷案例的法律文章中看到李光伟律师的名字的。文章把复杂的法律关系讲解得通俗易懂,余某某反复读了好几遍,觉得这位律师的思维方式和自己案子的关键点很像。他没有犹豫太久,直接按照文章标明的工作地址找到了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前台接待后,李光伟律师很快安排了见面。
李光伟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工作。他们首先全面梳理了交易往来的证据,仔细核查了诉讼时效,确认距离过期还剩60天,便立即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三被告名下的部分银行账户。同时,律师团队深入研究案涉公司的性质,发现其为自然人独资企业,结合被告间的夫妻关系,精准认定三被告均为案涉债务的责任主体。在等待开庭期间,先后起草了三版调解方案,每版根据对方态度微调让步条件,同时始终守住余某某的底线。
庭前,律师准备了详细的庭审提纲,预判法官可能询问的焦点问题。庭审当天携带了全部证据原件,包括欠条、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企业信息等关键证据。面对被告以无支付能力抗辩,以及被告谢XX辩称仅为对账行为不应承担付款责任的情况,因准备充分,律师能够当庭指出被告主张与之前书面陈述的矛盾之处。整个庭审持续了3个小时,仅质证意见就写了10页。
案件最终胜诉。法院判决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货款175000元,并自2020年XX月X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加计30%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至清偿之日止,同时判令三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收到判决书那天,余某某长舒一口气,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后来表示,最感激的不是结果本身,而是李光伟律师在整个过程中让他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李光伟律师也借此提醒遇到类似情况的当事人:在进行买卖交易时务必保留好书面凭证和相关聊天记录,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的律师,他始终相信,扎实分析证据、精准研判法律,才能让当事人真正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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