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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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的量刑标准是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二人以上的一般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况如果特别恶劣的一般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给予处罚。
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如何预防交通重大事故

结合交通路政部门,及时清算路面阻碍物,加固路基,在各风险路段增设警示标记,严防交通事变发作;对辖区公路存在的交通平安隐患及时向相干部门进行汇报,送交预警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尽快予以整治;加大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力度,对客车超员、校车超员、超速行驶、疲惫驾驶、酒后驾驶、守法停车、无证驾驶无牌无证、农用车载人等重大交通守法行动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查纠各种道路交通守法行动,坚定根绝重特小道路交通事变的发作。

三、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免责事由

在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时候,存在一个如何正确认识风险业务的问题。某些业务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风险,此为风险业务。在当前高科技的情况下,风险业务也随之增加。根据传统的过失理论,当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时,应立即停止这一行为。否则,便为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即违反回避危害结果的义务。所以,对这类业务活动应当禁止。否则,发生损害结果的,就会以过失犯罪论处。显然,这种做法虽然能够回避风险,但却不能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不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在这种情况下,在刑法理论上提出允许的危险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过失犯罪的成立范围。这里所谓允许的危险,指某种具有危害倾向的行为,因有益于社会而允许其实施的合法行为。允许的危险的意义在于,一是一定程度上免除开办风险业务的组织者、管理者的过失责任;二是一定程度上免除从事风险业务的业务人员的过失责任。由于重大责任事故罪一般均发生在风险业务领域,因此在认定本罪的时候,应当正确地适用允许的危险这一理论,作为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了重大的责任事故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就会给予相应的处罚,而处罚的标准就会看事故的大小来进行判刑,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我们一定要按照流程来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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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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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的六种情形,才构成行贿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关联行贿罪】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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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重婚罪的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应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不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仅承担重婚的民事责任。《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事实上,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020最新重婚罪的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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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应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不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仅承担重婚的民事责任。《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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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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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最新的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最新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lw@]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lw]》第条,、将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
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
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
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最新的司法解释为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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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标准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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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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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最新的司法解释为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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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行贿罪1万到3万的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的六种情形,才构成行贿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关联行贿罪】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行贿罪1万到3万的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的六种情形,才构成行贿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关联行贿罪】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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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弟134条第1款的规定,1、犯重大责任事故罪,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犯重大责任事故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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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2020减刑假释最新规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2020减刑假释最新规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减刑、假释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关于刑罚执行的制度。减刑是指:人民依据法律规定对原判刑种的变更或者对原判刑期的减少的行为。假释:是指附条件的提前释放犯罪分子的刑罚执行制度。那么减刑假释有什么最新规定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比较重要的内容有:
第三条规定,“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
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申诉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对其正当申诉不能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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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嫖娼的最新解释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警称,像“”“”等均属,在北京警方多年的实际执法中,均认定为卖淫嫖娼。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六十七条等,按以下量罚基准执行: 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 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 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中老年卖淫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卖淫嫖娼一直是我国打击的一个行为,但是这么多年的打击仍然存在,因为有消费就有生产,屡禁不止,在我国的法规中对卖淫有着详细的规定,也有一定的处罚条例,从而来保障社会的正常的发展,社会风气健康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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