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失踪父母离婚财产分配如何进行

最新修订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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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父母离婚财产是一人一半,父亲失踪了,父亲那一份的财产会由他人进行代为保管。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损失陪产,不过一定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是有过错的,取得证据的途径也要合法,否则法院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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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亲失踪父母离婚财产分配如何进行

夫妻财产一人一半,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或者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二、宣告失踪的法律要件

1、受宣告人失踪。即受宣告自然人离开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

2、失踪达到法定期间。宣告失踪的法定期间为2年,从失踪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算;战争期间失踪的,失踪期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3、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的程序不是自然发动,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程序才开始。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失踪人有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如父母、配偶、近亲属、债权人债务人等。对于申请权的行使,法律没有规定顺序以及序位的限制,即申请人之间没有排他效力,任一申请人都可以申请。

4、由法院宣告。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宣告失踪申请后,先要发出寻找公告,期间为3个月。公告期满,失踪事实得到确认,法院应以判决方式宣告失踪。

失踪多久可以定义为失踪

失踪24小时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立案。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23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1、下落不明满4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人生是特别奇妙的,大家永远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情。夫妻双方离婚即便一方失踪也没有关系,财产也是照样分割。失踪了财产还是有的,不过死亡了财产会按照继承法进行分割。任何人都不可以剥夺他人的应该有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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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告公民死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债权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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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这些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民法作出了相应规定、财产管理人。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与别人再婚,他们的婚姻关系应当恢复;如原配偶已与他人结婚,由人民依有关特别程序审理。人民受理案件后,应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为期一年。
(二)关于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的法律后果相同,比如单位除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有的则可能没死,有些甚至又返回了家园。遇到这种情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应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给予适当补偿。四年,人民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配偶可以再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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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规定均涉及“近亲属”,法定范围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亲属关系的人不属于法定的近亲属,无权申请宣告当事人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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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月总收入的计算,应当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岗位补贴、津贴等所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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