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世纪90年代结婚的李女士与王先生育有一子,为了孩子,即便夫妻感情早已破裂,李女士仍选择隐忍。这一忍就是18年,期间两人长期分居,王先生还出轨并与他人育有子女。孩子成年后,李女士决定起诉离婚。但此时一个难题出现了,婚内购买的一套房屋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司法实践,法院无法判决分割所有权。这意味着李女士离婚后可能无家可归,而王先生却能继续占有房子。李女士心急如焚,在朋友的推荐下,她找到了西安的侯浩亮律师。侯浩亮律师初步了解情况后,意识到这起案子棘手之处在于如何解决无证房产的居住问题以及为李女士争取应有的赔偿。
突破口不在常规的房产分割上,那在哪里?侯浩亮律师开始了一系列具体的工作。他先是仔细收集王女士与他人的同居证据信息,以此锁定了王先生在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为后续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奠定基础。接着,他深入研究《民法典》,发现关于居住权的规定或许能解决“无证房”难题。他随后向法庭提供了大量证据,包括夫妻长期分居的证据、男方出轨的证据、房屋为婚内购买的证据以及李女士无其他住所的情况说明。在这个过程中,侯浩亮律师运用证据补强这一手段,让证据链更加完整。随着工作的推进,案子有了实质进展,法官对他们的观点开始给予关注。
证据补强措施生效后,局面开始变化。侯浩亮律师在庭审中充分阐述自己的代理意见,指出李女士为家庭付出了24年,离婚后无其他住房,而男方存在明显过错。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是离婚财产处理的基本原则,虽然房屋所有权暂时不明,但居住权可以在现有条件下设立,以保障李女士的基本生存权益。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侯浩亮律师的代理意见,准予双方离婚;因该房屋暂不具备分割条件,不予处理所有权,但判决该房屋由李女士居住,并为其设立居住权,王先生及任何第三方不得干扰李女士的正常居住;同时认定王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判决其向李女士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侯律师在这个案子中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细致的工作,为李女士在困境中找到了出路,不仅保障了她的居住权益,还让她获得了精神赔偿。
这起案子让我们看到,侯浩亮律师相信再复杂的婚姻纠纷,只要“较真”每一个证据细节,就可能找到突破口。就像李女士说的,侯律师的专业和负责让她在绝望中看到了希望,给了她重新生活的勇气。对于陷入婚姻纠纷的人而言,找到一个像侯浩亮律师这样愿意逐页翻材料、深入研究法律条文,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的律师,可能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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