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损失无法查清赔偿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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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商标侵权损失无法查清损失的,可以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行为情节来判决赔偿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虽然我国对商标侵权的法律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很多不清楚的问题。
商标侵权损失无法查清赔偿怎么办

一、商标侵权损失无法查清赔偿怎么办

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计算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9年12月29日的《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规定:“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一般是指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及应缴纳的税金。销售收入的计算只涉及侵权人的实际收入,即已销出商品部分的收入不包括库存商品。”

以上两种计算方法虽然不同,但其基准都是侵权获得利润。然而在商业运行中,企业获得的利润可以分为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种。主营业利润是指销售获得的所有收入,扣除成本后的部分;利润总额是指税前收入,所得税应当退库作为销售赔偿额的一部分,其他支出应予扣除,产品销售税则不退税;净利润是指利润不仅应当扣除成本,还应当扣除其他支出,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获得的纯利润作为赔偿额。在侵权获得利润的赔偿问题上,选择主营业利润作为侵权赔偿的金额是较为合理的,既无需交纳非因自己经营产生的所得税以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还有利于阻吓侵权行为。

但是,对于商标侵权中有的商标侵权的对象只是商标权人产品中的一项或几项产品,而非所有产品的情况,就应当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在实践中比较实用的计算公式是:侵权获利=侵权期间总销售额×侵权商品配比率×利润率。其中,侵权商品配比率是指侵权商品在所有商品中所占的比例,而根据以上对侵权获得利润的论述,侵权期间总销售额与侵权商品配比率的积就是上文中的主营业利润。

综上所述,一般对于商标侵权的损失赔偿都是侵权所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如果受到的损失难以确定的,法院一般会判决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数额,也包括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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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如何处理,商标侵权案怎么查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案源:投诉和主动发现两大类 (二)管辖:侵权人所在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工商局 (三)立案:有侵权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属于立案工商局管辖范围、人民尚未受理。 (四)调查:工商局行政职权:询问有关当事人;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必要时可以责令封存;调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行为;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帐册等业务资料。在证据有可能转移或者灭失时,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五)核审:是办案机关内部实施监督的一种制度,由本机关法制机构承担。 (六)告知: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七)听证:是《行政处罚法》设立的新的制度。是工商局对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依法扣取听证参加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的程度。 (八)决定:分为:根据事实和法律,对侵权行为成立的,作出行政处罚;侵权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侵权事实不能成立,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侵权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九)审批:自立案之日起,案件调查终结前报商标局。 (十)执行。 (十一)备案(存档) 我国商标法当中明确规定了如果只是普通的商标侵权的话,只要处以行政处罚就可以了,具体包括停止侵权或者是处于罚款,或者是处没收违法所得这三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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