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X年,某企业在与买方的布料购销合同中发生纠纷,买方单方通知终止后续订单,无故拖欠已发货货款,同时拒绝接收已生产完成的定制库存面料。该企业委托自2018年起在浙江嘉兴执业的徐秋芳律师代理此案,此时案件刚进入一审诉讼阶段。
委托后,徐秋芳律师即刻展开工作。首先,徐秋芳律师梳理了四份书面购销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微信聊天记录、双方对账表、外销合作合同等,完整还原交易流程,锁定拖欠货款金额。随后,依据合同约定的验收条款,在一审庭审中徐秋芳律师指出买方未在收货后约定时间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境外客户的反馈不能作为认定货物不合格的依据,同时举证证明卖方不存在逾期交货情形,驳回对方全部反诉主张。一审法院判令买方支付拖欠货款48万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买方全部反诉请求,但暂不支持库存货物诉求。
进入二审阶段,徐秋芳律师收集面料工艺图纸、定制要求邮件、买方对外销售同款面料的合同、库存标签记录等新证据,证明案涉面料为买方专属定制。之后,徐秋芳律师陪同法官前往仓库,对340卷库存布匹逐一清点、核对规格标签、实地称重,固定库存货物的数量、规格、重量等客观事实。二审庭审中,徐秋芳律师主张买方单方终止合同构成违约,定制库存货物无法转售,买方应当依约收货并支付对应货款,并结合勘验结果、合同约定、交易记录发表辩论意见。
最终,二审法院作出改判,维持一审货款及利息判决;撤销一审关于库存货物的判项,判令买方十日内自行前往仓库提取全部340卷定制面料,并支付库存货物对应货款43万余元。一、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根据双方过错重新划分,主要诉讼费用由违约方(买方)承担。
从一审到二审改判,历时数月,经历了证据整合、抗辩驳斥、二审补充证据、现场勘验等程序。在此类买卖合同纠纷中,证据的收集和运用以及对争议点的精准反驳,往往是影响案件走向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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