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王XX与刘某某在非婚生女刘某的抚养问题上产生激烈矛盾,陷入无法协商一致的困境时,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的王永强律师介入此案。王永强自2018年开始执业,在婚姻家庭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承办过200余件相关案件,对于此类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有着成熟的处理思路。他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就着手与委托人王XX展开了全面且细致的沟通。
王永强律师首先将案件全流程事实进行完整梳理,精准把握王XX希望获得非婚生女刘某的直接抚养权,并让刘某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的核心诉求。同时,他以最大化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核心原则,制定了“诉讼维权为基础、调解化解为优先”的办案方案。
在办案过程中,王永强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全面固定了双方同居生活记录、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王XX长期实际照顾子女生活起居、具备稳定居住条件与抚养能力等核心证据。这些证据的固定,为案件维权筑牢了事实与法律基础。在20xx年x月,案件由法院立案受理。随后,法院依法启动庭前调解程序,王永强律师全程陪同委托人王XX参与市人民法院诉非调解中心主持的调解工作。在调解中,就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周期、探望权行使等核心争议焦点,王永强与对方开展了多轮专业且理性的沟通协商。
在沟通协商时,王永强律师坚定维护王XX的合法诉求,明确举证说明由王XX直接抚养子女更符合未成年人的成长利益。同时,他也充分兼顾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妥善平衡双方权利义务。经过多轮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合法、合理的调解方案。
市人民法院依法出具(20xx)鲁xxxx民初xxxx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王XX与刘某某的非婚生女刘某由王XX直接抚养;刘某某自20XX年9月起,于每月10日前支付刘某抚养费1000元,直至刘某年满十八周岁止;本案诉讼费用由刘某某承担。本案至此通过调解方式高效化解了矛盾,既完整实现了委托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为未成年子女的稳定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也最大限度降低了双方矛盾对立对子女成长的负面影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整个案件中,王永强律师凭借全面梳理事实、固定证据、调解沟通等操作策略,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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