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只有存款要立遗嘱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陕西丰采律师事务所律师
陕西丰采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99+人
专家导读 公民只有存款可以选择立遗嘱,任何有财产的主体,在意识到自己即将死亡时,都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自己的遗嘱。由于存款也是财产的一种类型,故此只要财产所有者自己乐意,那么也是可以按照法定的方式书写遗嘱的。

公民只有存款要立遗嘱吗?

一、公民只有存款要立遗嘱吗?

公民只有存款可以选择立遗嘱,银行存款能做遗嘱公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二、自书遗嘱的效力如何

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三、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遗嘱无效: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作为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时应要求行为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将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民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以设立遗嘱时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标准,也就是说,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有效,即使其后遗嘱人很快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亦不影响该遗嘱的效力,相反若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该遗嘱无效,其后即使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遗嘱也不因此而具有法律效力。对此,最高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真实意思,凡是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一律无效。所谓真实意思,是指遗嘱人自主自愿地作出的,完全是其本人内心意愿的反映,遗嘱人没有受到外界压力或诱惑。只有反映了本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才有效。

(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遗嘱人处分财产必须以其对该财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为前提,如果其没有处分财产的权利,则其处分行为必然侵犯他人利益,从而导致该处分行为无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其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4)伪造的遗嘱。伪造的遗嘱不是被继承人所订立的,根本不能反映其本人真实意思,这样的遗嘱显然应属无效。

(5)遗嘱被篡改的。遗嘱被篡改的,仅篡改的内容无效,因为仅该部分内容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其他部分乃遗嘱人本人意思表示的记载,故仍应有效。

不管民事主体拥有的财产是存款还是其他的不动产、动产,只要是财产所有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处分的财产,那么遗嘱就会具有司法效力。为了防止书写的存款遗嘱被篡改,遗嘱在订立之后,可以选择向专门的机构提出公证遗嘱的请求。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3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5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民只有存款要立遗嘱吗?
一键咨询
  • 138****87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5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5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2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6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3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2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3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0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3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8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2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1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3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7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立遗嘱遗嘱书怎么保存?
遗嘱书可以由遗嘱人自行保存,只有遗嘱人的内容合法,那么遗嘱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也可以对遗嘱进行公证处理,这样遗嘱会在公证部门进行备案处理,由公证部门进行保存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不立遗嘱,只公证可以吗,可否立遗嘱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立遗嘱不公证是可以的。遗嘱有各种合法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有效,不是必须公证。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未经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不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都是有效的,但公正是效力最高也是最可靠的方式,能够避免对于遗嘱真实性所产生的纠纷,推荐采取公正遗嘱的方式。 如何申请遗嘱公证? (1)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3)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遗嘱人怎么提前立遗嘱保存?
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或者公证遗嘱的方式来订立遗嘱,并进行妥善保存,对于遗嘱的有效性应当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和内容形式,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5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所立遗嘱只会分财产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所立遗嘱只会分财产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公民是否能口头立遗嘱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民是否能口头立遗嘱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民是否可以口头立遗嘱
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遗嘱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形下,找到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可做记录,但记录内容因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修改、更正。见证人也可不做记录,以见证人记忆的为准。
由于口头遗嘱是因危急情形不能采用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下不得已采用的遗嘱形式,并且口头遗嘱与其他遗嘱形式相比,是最欠缺真实性(或错误的可能性最大)的一种遗嘱形式,所以,一旦该危急情形解除,遗嘱人能以其他形式(如书面、录音)立遗嘱的,口头遗嘱自然失效。即使遗嘱人未以其他形式立遗嘱,该口头遗嘱仍然无效。
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两类:
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继承法》中规定的遗嘱方式就包括了口头遗嘱,换言之公民可以口头立遗嘱。但这样的遗嘱若最后想要得到执行,则就要保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需要注意,订立口头遗嘱的,我国法律中作出了严格的条件要求。要是不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口头遗嘱就是无效的。
遗嘱见证人条件
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遗嘱有效的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
4、遗嘱不能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5、非亲笔书写的遗嘱要取得证明。
遗嘱执行人有哪些职责
我国继承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根据遗嘱执行人本身的性质,结合司法实践,遗嘱执行人有下列职责:
1、对自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执行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这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思划定遗产范围、偿还债务、追偿债权等各种财产权益。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从遗产中支出。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就遗产情况作书面报告说明。
5、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在分割财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有针对各种妨害继承的行为提讼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接受继承人、受遗赠人对自己执行行为审查的义务。遗嘱执行人对其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民可以口头立遗嘱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民是否可以口头立遗嘱
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遗嘱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形下,找到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可做记录,但记录内容因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修改、更正。见证人也可不做记录,以见证人记忆的为准。
由于口头遗嘱是因危急情形不能采用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下不得已采用的遗嘱形式,并且口头遗嘱与其他遗嘱形式相比,是最欠缺真实性(或错误的可能性最大)的一种遗嘱形式,所以,一旦该危急情形解除,遗嘱人能以其他形式(如书面、录音)立遗嘱的,口头遗嘱自然失效。即使遗嘱人未以其他形式立遗嘱,该口头遗嘱仍然无效。
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两类:
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继承法》中规定的遗嘱方式就包括了口头遗嘱,换言之公民可以口头立遗嘱。但这样的遗嘱若最后想要得到执行,则就要保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需要注意,订立口头遗嘱的,我国法律中作出了严格的条件要求。要是不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口头遗嘱就是无效的。
遗嘱见证人条件
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遗嘱有效的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
4、遗嘱不能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5、非亲笔书写的遗嘱要取得证明。
遗嘱执行人有哪些职责
我国继承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根据遗嘱执行人本身的性质,结合司法实践,遗嘱执行人有下列职责:
1、对自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执行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这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思划定遗产范围、偿还债务、追偿债权等各种财产权益。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从遗产中支出。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就遗产情况作书面报告说明。
5、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在分割财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有针对各种妨害继承的行为提讼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接受继承人、受遗赠人对自己执行行为审查的义务。遗嘱执行人对其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法典只有房产继承权可以立遗嘱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只有房产继承权可以立遗嘱吗,继承人有什么行为丧失继承权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5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夫妻可以立遗嘱只有对方继承遗产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夫妻可以立遗嘱只有对方继承遗产吗,民法典继承人包括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公民是否可以口头立遗嘱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民是否可以口头立遗嘱
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遗嘱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形下,找到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可做记录,但记录内容因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修改、更正。见证人也可不做记录,以见证人记忆的为准。
由于口头遗嘱是因危急情形不能采用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下不得已采用的遗嘱形式,并且口头遗嘱与其他遗嘱形式相比,是最欠缺真实性(或错误的可能性最大)的一种遗嘱形式,所以,一旦该危急情形解除,遗嘱人能以其他形式(如书面、录音)立遗嘱的,口头遗嘱自然失效。即使遗嘱人未以其他形式立遗嘱,该口头遗嘱仍然无效。
口头遗嘱有效的条件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两类:
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继承法》中规定的遗嘱方式就包括了口头遗嘱,换言之公民可以口头立遗嘱。但这样的遗嘱若最后想要得到执行,则就要保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需要注意,订立口头遗嘱的,我国法律中作出了严格的条件要求。要是不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口头遗嘱就是无效的。
遗嘱见证人条件
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遗嘱有效的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
4、遗嘱不能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5、非亲笔书写的遗嘱要取得证明。
遗嘱执行人有哪些职责
我国继承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根据遗嘱执行人本身的性质,结合司法实践,遗嘱执行人有下列职责:
1、对自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执行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这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思划定遗产范围、偿还债务、追偿债权等各种财产权益。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从遗产中支出。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就遗产情况作书面报告说明。
5、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在分割财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有针对各种妨害继承的行为提讼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接受继承人、受遗赠人对自己执行行为审查的义务。遗嘱执行人对其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295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公民只有存款要立遗嘱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