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安徽省砀山县,一起令人揪心的未成年人涉性侵害案件引起关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确立恋爱关系后发生了性关系,这一行为涉嫌构成强奸罪。事情发生后,嫌疑人经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情况,还自愿认罪认罚,并且与被害人达成了谅解。不过,毕竟涉及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了贾东峰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希望能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贾东峰律师1994年开始执业,一直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准则,多年来承办各类案件不低于2000余件,积累了极为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他在刑事辩护领域颇有建树,像抢劫罪、职务侵占罪等复杂刑事案件都有深入研究。此次接手这起未成年人涉性侵案,贾律师结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他重点关注嫌疑人系未成年人、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社会调查良好、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等从宽情节,并围绕这些内容向检察机关提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专业法律意见,全程保障着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贾律师的专业严谨不是偶然。他曾经历职业转变,1994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时还兼任劳动仲裁员,20012007年担任砀山县148法律事务所主任,2008年创办了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在这个过程中,他积累了多元领域的法律实务经验。
最终,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有悔罪表现,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于是,依法对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10个月,还明确了考验期内的监管与矫治要求。这一结果实现了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最佳辩护效果,也彰显了贾东峰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