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公证处办理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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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公证处办理公证的流程是向公证机构提供抚养权协议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由公证机构正式受理,公证机构受理之后的流程就是审查了,把孩子抚养权协议书各方面的情况都调查清楚了的情况下才会出具公证书的。如果是判决书的话,是没必要办理公证的。
孩子抚养权公证处办理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孩子抚养权公证处办理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

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二)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三)出具公证书

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一般针对孩子的抚养权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那说明都是以协商的这种方法确定了孩子的抚养权。但个人认为抚养权这种事情办了公证也无济于事,因为抚养权会随着孩子个人的情况以及父母亲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动的,不是有了公证书抚养权就不能变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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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公证的流程
1、公证员指导当事人真实、完事地填写申请表,2、公证员提示当事人提供如下材料:1、当事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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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的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写好诉状,到对方住所地,程序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 夫妻走上离婚道路,往往是各种矛盾激化导致的最终结果。因此,很多时候,让离婚夫妻坐下了心平气和地谈事情,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因此,但抚养方出现各种问题不再适合抚养孩子时,如果离婚夫妻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同过向的方式,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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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进行抚养权公证?孩子抚养权公证流程是什么?
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流程:申请,公证员指导当事人真实、完事地填写申请表。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按要求分类登记。审查。出证,起草公证书签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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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变更抚养权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写好诉状,到对方住所地,程序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
夫妻走上离婚道路,往往是各种矛盾激化导致的最终结果。因此,很多时候,让离婚夫妻坐下了心平气和地谈事情,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因此,但抚养方出现各种问题不再适合抚养孩子时,如果离婚夫妻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同过向的方式,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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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孩子抚养权流程
变更子女抚养权可协商或诉讼。协议变更需双方商定并公证,确保子女利益。诉讼变更适用于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只要符合法定情形,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确保程序合法,保障子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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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变更抚养权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写好诉状,到对方住所地,程序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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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
夫妻走上离婚道路,往往是各种矛盾激化导致的最终结果。因此,很多时候,让离婚夫妻坐下了心平气和地谈事情,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因此,但抚养方出现各种问题不再适合抚养孩子时,如果离婚夫妻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同过向的方式,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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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证处公证流程
合同公证处公证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及出具合同公证书四个基本环节组成,此外,公证的程序还应包括办理公证的原则、公证的管辖、公证期限、公证收费、终止公证、拒绝公证、公证的特别程序、公证档案、公证的复议和申诉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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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抚养费起诉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抚养费流程是什么
抚养费的程序即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
一、
写好状提交到
二、受理
符合法定条件的, 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审理前的准备
1、在5日内送达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四、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的时间是在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开庭审理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还要在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后,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再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 ,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2、法庭调查
(1)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2)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3)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4)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如果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语言,由法庭宣读;受诉委托外地代为询问证人
的笔录应当在法庭上宣读)
(5)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
(6)当庭出示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当庭宣读鉴定结论 鉴定人向法庭宣读鉴定的方法和经过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法
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7)法庭审判人员或者勘验人员当庭宣布勘验笔录,拍摄的照片或绘制的图表,应向当事人出示,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
向勘验人发问
(8)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8)不能当庭认证的证据,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
(9)合议之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工作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认定;如果认为此次法庭调查,未能查
清案件有关情况,法庭可以决定第二次开庭 .
(10)法庭决定再次开庭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本次开庭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庭审已经确认的证据,并指明下次开庭调查
的重点。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必要的证据已经齐备,即可宣布终结法庭调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
4、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评议完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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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孩子抚养费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起诉孩子抚养费的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孩子抚养费的程序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没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居住地,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需要以下材料:

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四,民事状一式两份。

五,预交案件受理费。
如果要不按照500一月的标准,那还要提供他的工资收入证明。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
(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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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证处公证流程
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您现在正面临着关于合同公证处公证流程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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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抚养费诉讼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抚养费流程是什么
抚养费的程序即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
一、
写好状提交到
二、受理
符合法定条件的, 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审理前的准备
1、在5日内送达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四、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的时间是在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开庭审理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还要在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后,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再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 ,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2、法庭调查
(1)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2)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3)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4)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如果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语言,由法庭宣读;受诉委托外地代为询问证人
的笔录应当在法庭上宣读)
(5)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
(6)当庭出示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当庭宣读鉴定结论 鉴定人向法庭宣读鉴定的方法和经过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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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庭审判人员或者勘验人员当庭宣布勘验笔录,拍摄的照片或绘制的图表,应向当事人出示,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
向勘验人发问
(8)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8)不能当庭认证的证据,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
(9)合议之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工作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认定;如果认为此次法庭调查,未能查
清案件有关情况,法庭可以决定第二次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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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点。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必要的证据已经齐备,即可宣布终结法庭调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
4、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评议完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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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起诉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抚养费流程是什么 抚养费的程序即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 一、 写好状提交到 二、受理 符合法定条件的, 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审理前的准备 1、在5日内送达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四、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的时间是在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开庭审理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还要在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后,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再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 ,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 2、法庭调查 (1)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2)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3)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4)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如果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语言,由法庭宣读;受诉委托外地代为询问证人 的笔录应当在法庭上宣读) (5)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 (6)当庭出示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当庭宣读鉴定结论 鉴定人向法庭宣读鉴定的方法和经过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法 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7)法庭审判人员或者勘验人员当庭宣布勘验笔录,拍摄的照片或绘制的图表,应向当事人出示,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 向勘验人发问 (8)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8)不能当庭认证的证据,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 (9)合议之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工作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认定;如果认为此次法庭调查,未能查 清案件有关情况,法庭可以决定第二次开庭 . (10)法庭决定再次开庭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本次开庭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庭审已经确认的证据,并指明下次开庭调查 的重点。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必要的证据已经齐备,即可宣布终结法庭调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 4、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评议完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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