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公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公司正式成立前,往往需要做很多筹备工作,这期间也可能产生一些债务。比如说,筹备团队为了租办公场地签了合同,或者采购办公用品欠了钱,这些债务在公司成立后该由谁来还呢?是筹备的股东,还是成立后的公司,很多人对此感到困惑。接下来就详细说说公司成立前债务承担的问题。
一、以发起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债务承担
如果发起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由此产生的债务,原则上由发起人承担责任。不过要是公司成立后对该合同进行了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那债权人就可以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比如张三作为发起人,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筹备租了一间办公室,和房东签了租赁合同。公司成立后,一直在这间办公室办公,实际享受了租赁权益,这时候房东就可以要求公司来承担租金支付的责任。
二、以设立中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债务承担
当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一般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但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发起人是为自己的利益而签订合同,且合同相对人对此是明知的,那公司就不用承担责任,而是由发起人承担。例如李四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采购了一批电脑,但实际上有一部分电脑被他自己拿回家用了,而且供应商也知道这一情况,那么这部分用于个人的电脑采购债务就由李四承担。
三、公司未成立时的债务承担
要是公司最终没能成立,那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由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发起人偿还全部债务。比如甲乙丙三人筹备公司,在筹备过程中欠了供应商一笔货款,后来公司没成立,供应商就可以找甲乙丙中的任何一人要求偿还全部货款。偿还债务的发起人可以向其他发起人追偿,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担,出资比例也没法确定的,就由发起人平均分担。
四、部分发起人承担责任后的追偿
部分发起人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其他发起人追偿。比如在前面甲乙丙的例子中,甲偿还了全部货款,他就可以根据他们之间的出资比例或者约定,向乙丙追偿他们应当承担的部分。
公司成立前债务的承担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情况,比如债务承担出现争议时该怎么处理,或者在追偿过程中其他发起人不配合怎么办。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法律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更有底气,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