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经济活动里,抵押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很多人以为只要签了抵押合同,自己就有优先受偿权了。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未做抵押登记到底能不能拥有优先受偿权,这可是个让不少人头疼的问题。假如有人把房子抵押给你,你们也签了合同,可没去做抵押登记,之后对方又欠了别人钱还不上,那你能不能优先拿到钱来抵债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优先受偿权与抵押登记的基本概念
优先受偿权,就是在债务人不还钱的时候,债权人能优先从抵押物的价值里拿到自己的债权。而抵押登记呢,是把抵押物的抵押情况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些抵押物必须进行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才生效;有些则是不登记也生效,不过不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比如说,用房产抵押,不登记的话,抵押合同虽然成立,但抵押权没设立,就没法优先受偿。
二、哪些抵押需要登记才能优先受偿
像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些抵押物,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如果没登记,抵押权就没产生,自然也没有优先受偿权。举个例子,甲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乙,签了合同但没登记,后来甲又把房子抵押给丙并做了登记,要是甲还不上钱,丙就有优先受偿权,乙只能干瞪眼。
三、不登记也生效的抵押情况
对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这些抵押物,抵押合同签订时抵押权就设立。但是不登记的话,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比如,丁把自己的汽车抵押给戊,没登记,之后丁又把车卖给不知情的己,己取得了汽车所有权,戊就不能以抵押权对抗己。不过在没有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戊还是可以就汽车的价值优先受偿的。
四、未做抵押登记的补救措施
如果发现抵押没登记,要尽快去办理登记。要是债务人不配合,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要求债务人一起去办理登记手续。协商不成的话,收集好抵押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配合办理登记。拿到生效判决后,就可以凭借判决书去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从而取得优先受偿权。
五、如何避免未登记的风险
在签订抵押合同前,要对抵押物进行调查,了解是否存在权利瑕疵。签订合同后,尽快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要注意留存好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备不时之需。比如,保存好抵押合同、登记证明、付款凭证等,这样在出现纠纷时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做抵押登记是否有优先受偿权,得看抵押物的类型和具体情况。要是没登记,可能会面临拿不到钱的风险。之后还可能会遇到债务人转移抵押物、其他债权人主张权利等问题。这时候可别慌,到律图咨询律师是个好办法。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他们经验丰富,能够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难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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