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房产和赠与房产的区别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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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房产是指当事人正常的死亡后继承房产,赠与房产是指当事人在生前进行赠与的行为。这类行为主要是以当事人的意志为主,我国的民政部门和相关的行政部门对这类相关的财产行为进行监管。确保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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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嘱继承房产和赠与房产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的。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的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二、税费方面: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需缴纳全额契税(目前税率3%),房屋赠与在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三种情况免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通过遗嘱、法定继承不动产的,缴纳契税有两种情况。对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用缴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此外,还需收取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

三、生前赠与不动产与继承不动产的利与弊?

1、生前赠与:利处在于生前赠与房产能够即时办理房产过户,受赠者能够即时拥有房屋所有权;但弊端在于生前赠与需要交纳更多的税收,需缴纳全额契税、印花税,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三种情况除外。

2、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房产所有权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写明将房产归继承人所有,继承人依遗嘱取得房屋所有权。利处在于少缴税,只需交纳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弊端在于继承人须待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拥有房屋所有权;且即使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已经进行公证,但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时仍要求其他继承人到场,除非其他继承人提供不出其他公证遗嘱,该份公证遗嘱的效力才会被认定。因此,依遗嘱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手续较生前赠与房产而言,更为繁琐和艰难。

相关的继承和赠与还应缴纳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这类税费后,才能办理这类房屋的移交办理。对这类房产异议的人员时,应积极的到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诉讼。由这类行政部门对产生纠纷的房产进行调查,合法的解决这类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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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现在他爸爸想要给他一套房子,不知道是继承好还是赠送好,想要问一下遗嘱继承与受遗赠的区别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法律定义   受遗赠权是指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享有的接受死者生前在遗嘱中所遗赠的财产的权利。简单点说,是受遗赠人接受死者生前所作出的无偿让与财产的权利。此种权利于遗赠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   遗嘱继承权是遗嘱继承中继承人享有的继承权,只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才享有遗嘱继承权,未在遗嘱中被指定未继承人的人尽管可能享有法定继承权却不能享有遗嘱继承权。   
二、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联系   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都是依死者生前遗嘱取得遗产的权利。两者间有以下联系:   
1.受遗赠人的受遗赠权与继承人的遗嘱继承权在接受死者遗产的数额上取决于被继承人生前在遗嘱中所表达的个人意志   取得死者生前在遗嘱中所设定的遗产份额,此种份额既可以是遗产的一部,也可以是遗产的全部,还可以是某特定物或特定部分,总之,一切听命于死者生前在遗嘱中的个人意志。   
2.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在受法律保护的期限方面相同   受遗赠权的保护期限应当适用于继承权的保护期限。   
3.受遗赠人的丧失   受遗赠人在以下两种情形下丧失遗赠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也应当剥夺其受遗赠权。
(2)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犯有此种行为的,也应当剥夺其受遗赠权。   
4.适用的代理制度相同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均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5.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二者均适用于遗嘱继承的一般规定,是遗嘱继承中的两种基本的权利   如,二者均采用遗嘱的形式进行,遗嘱订立的程序、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见证人的资格、遗嘱的撤销、变更、遗嘱无效、遗嘱执行等规定,既适用于遗嘱继承,又适用于遗赠,二者毫无区别。   
6.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上基本相同   享有继承权的人,应当在遗产价值总额的范围内负责清偿死者所欠的债务和税款;而享有受遗赠权的人,一般也只能在清偿死者所欠的债务和税款以后,如有剩余才能受领遗赠的财产。所不同的是,在死者留有继承遗产的情况下,则受遗赠人应当负有与继承人同一的权利和义务,即由受遗赠人负责清偿债务和税款。   
三、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区别   尽管继承权和受遗赠权有着很多的相同点,但是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仍有其不同之处。这种不同之点是:   
1.主体不同   这是继承权和受遗赠权的根本区别所在。在我国,遗嘱继承权的主体仅限于法定继承人,而受遗赠权的主体则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国家、集体组织,简言之,法定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就是遗嘱继承权;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按照遗嘱取得死者遗产的权利,就是受遗赠权。   
2.表示接受、放弃的形式不同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权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两个月内作出,到期没有作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3.在适用范围上不同   继承权包括两部分,一是法定继承权,二是遗嘱继承权。因此,它既适用于法定继承,又适用于遗嘱继承。而受遗赠权仅适用于遗嘱继承,不适用于法定继承。因为只有在遗嘱继承情况下,才有可能发生受遗赠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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