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额诱惑,非法吸存现端倪
2014年5月,YXW成为某食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2015年11月到2016年6月期间,他纠集了YM、ZM、ZXX、TM、L2等人,在一处办公场地开始了非法勾当。他们没有金融许可资质,却以采购设备、工程建设为借口,承诺年化18%-24%的高额收益,通过发传单、举办宣讲会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吸收存款。YXW是实际控制人和主犯,YM从业务员做到业务经理管理团队,ZM、ZXX负责资金结算和合同开具,TM当讲师宣传拓客,L2则是一线业务员揽储。
东窗事发,各被告人命运不同
经司法审计,上海区域合计吸存1184万余元,各被告人涉案金额也不同。后来,YM、ZM被抓捕归案,ZXX、L2、TM经电话传唤主动投案,YXW是在服刑期间被押解到当地。归案后,YXW、YM、ZM、ZXX、L2如实供述了罪行,但TM却未如实交代核心犯罪事实。
律师辩护,从轻情节获认可
案件到了法庭审理阶段,公诉机关区分主从犯,认定了自首、坦白、退赃等从轻情节,还给出了量刑建议。各被告人当庭对指控事实和罪名都没异议,他们的辩护人也都就从犯地位、自首、坦白、退缴违法所得等方面提出了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其中,北京市XX律所的周健炯律师为L2辩护,主张她是次要从犯,还主动自首,请求法院大幅从轻量刑。
判决落地,违法之徒受惩处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有投资人证言、企业工商材料、宣传资料、借款合同、银行流水、司法会计鉴定、抓捕经过、被告人供述等诸多证据佐证,足以认定六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且涉案金额巨大。最终判决,YXW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与前罪刑罚合并后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其他被告人也都根据情节轻重被判处了相应的有期徒刑和罚金,同时涉案的全部违法所得被追缴,各被告人退缴的16.6万元赃款按比例发还给投资人,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这件事给大家提了个醒,面对高额收益的投资项目要保持警惕,别被利益冲昏头脑。投资前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资质,避免陷入非法吸存的陷阱。
本案中,六名被告人都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受到了法律制裁,他们的违法所得也被依法追缴。周健炯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辩护经验,为当事人L2争取到了大幅从轻量刑。周健炯律师所属的北京市XX律所,在金融犯罪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此次案件的辩护结果,也体现出周健炯律师对金融犯罪案件出色的辩护能力。所以啊,在面对法律问题时,找对专业律师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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